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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2月5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5方面21条具体举措。其中明确,禁止向电商平台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促进成品油零售企业连锁经营发展。
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和战略性资源,与国民经济运行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意见》明确完善成品油流通管理制度。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实施备案管理,制定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准入标准。严禁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成品油经营证照。严禁擅自改扩建成品油零售网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成品油台账管理规定,推进成品油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
健全成品油流通跨部门监管机制、加强成品油流通重点领域监管也至关重要。《意见》提出,推进成品油流通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加快构建涵盖批发、仓储、运输、零售等环节的全链条、可追溯动态监管体系。同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环保达标管理,加强质量计量监管。规范互联网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促进成品油流通现代化发展也是下一步的重要举措。根据《意见》,优化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将零售体系向农村及偏远地区进一步延伸,支持农村加油点升级改造。支持加油站因站制宜设立便利店,推出便民洗车、汽配维修及保养等服务,提升网点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强调,推动成品油零售企业向专业化、垂直化的连锁品牌企业发展,鼓励中小型加油站(点)通过依法托管经营、租赁经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提升品牌化、连锁化水平。结合企业年度检查,对运营管理规范、设备设施齐全、经营状况及信用良好的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支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规模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