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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4日消息,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3日。自2025年1月1日起,劳动者以在职人员身份每年可申请1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或培训补贴。
《通知》提出,对劳动者获得上海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内涉及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及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等17个职业(工种)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在原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基础上,对补贴标准上调30%。
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行业从业人员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方面,将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培训补贴对象拓宽至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劳动者参加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取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且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在上海市养老、家政行业用人单位的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岗位就业(含证书核发时已在岗),可按照上海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规定申领补贴(申请补贴时应当仍在岗)。相关岗位就业信息通过民政部门的“上海市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商务部门的“上海市家政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确认。
定向培训补贴方面,上海市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委托符合条件的培训实施机构对上海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及外省市求职人员等群体开展定向培训的,给予培训实施机构培训补贴。培训前,由用人单位、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实施机构、学员签订培训协议,由培训实施机构将相关培训考核方案报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按照培训后6个月内在上海市用人单位实现就业的学员人数给予首期50%培训补贴,对实现就业后6个月仍在上海就业的,给予其余50%补贴。在上海市开班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1500元;面向外省(区)市户籍培训对象且赴当地开班培训后组织来沪就业的,补贴标准为每人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