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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发布公告称,北金所不再开展包括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不良资产转让等在内的一般金交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并限期完成存量业务收尾工作。
根据公告,自7月31日起,北金所不再开展和受理新增的上述业务。北金所表示,对于上述业务在北金所场内的未完结存量项目,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对于已发布信息披露公告未产生受让方的项目,北金所将于8月30日17时30分起终止该类项目的信息披露,该类项目同时终止交易;对于该公告发布前已产生受让方但未完成场内交易流程的项目,以及在该公告发布后产生受让方的项目,于8月30日17时30分前妥善完结或终止在北金所的场内交易流程,办理完成资金划转、交易凭证出具等交易手续。北金所将积极配合市场成员进行场内项目的终止及收尾工作。
北金所表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北金所决定自8月30日17时30分起正式终止上述业务服务,并将统一关闭相关业务系统权限,如届时仍有业务遗留事项的,北金所将无法组织场内交易且无法提供相关业务服务。如在上述限定时间内未完成存量业务场内交易流程,请充分知悉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