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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

2019-02-15 09:32
统计局网站

2019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7%。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上涨1.9%,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价格上涨2.4%。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5%,农村上涨0.4%;食品价格上涨1.6%,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4%,服务价格上涨0.6%。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约0.61个百分点。其中,鲜果价格上涨5.9%,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禽肉类价格上涨5.5%,影响CPI上涨约0.07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3.8%,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1.2%,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0.2%,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3.2%,影响CPI下降约0.08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下降1.7%,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9%、2.7%和2.3%,居住、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1%、1.6%和1.5%;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3%。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1.1%,影响CPI上涨约0.34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9.1%,影响CPI上涨约0.22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2.3%,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0%,影响CPI上涨约0.04个百分点;禽肉类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0.1%(猪肉价格下降1.0%,影响CPI下降约0.03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二降一平。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1.4%和1.0%;医疗保健、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4%和0.3%;衣着、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3%和0.2%;居住价格持平。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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