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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4日消息,为支撑武汉市重点发展地区建设和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原则同意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规划,建设12号线、6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1号线三期(武昌段首开段、新汉阳火车站段和葛店段)、7号线北延线、16号线、19号线、新港线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按照规划,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远景(2049年)线网总长约1100公里,形成以轨道交通为主导、与土地集约开发相协调,多元复合、衔接高效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实现“60/60 客运目标”,即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60%、轨道出行占公共交通出行的60%。
资金安排方面,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469.07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计587.6亿元,由武汉市政府及经开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东西湖区、东湖高新区、葛店开发区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