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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需要,提出了53项切口小、见效快的工作措施。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11月23日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通知》包含投资环境、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人力资源4个方面,共53条,内容丰富,体现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的要求,目的是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
孙元欣认为,53条新措施利好超预期,既有普惠政策,又有展现不同自贸试验区的个性化利好消息,也有行业性的利好消息。
主要有三个亮点:
一是扩大开放,为内外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例如,“自贸试验区内医疗机构可根据自身的技术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项目”,这一条适合各种类型的企业。再如:“支持在自贸试验区依法合规建设能源、工业原材料、大宗农产品等国际贸易平台和现货交易市场”。
二是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例如,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都是新课题和新措施,有待深化,需要实施细则,期待尽早落地。
三是支持各地建设开放新高地。例如,支持重庆自贸试验区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支持郑州机场、西安机场航空业务的拓展,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对中国台湾地区的金融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