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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晚间,辽宁三家港口上市公司——营口港、大连港、锦州港同时公告称,其间接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港航发展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招商局辽宁将以现金认购港航发展新增注册资本9960.08万元。增资完成后,港航发展的注册资本将增至19960.08万元,辽宁省国资委将持有港航发展50.1%股权,招商局辽宁将持有港航发展49.9%股权。
资料显示,港航发展为大连港集团、营口港集团的控股股东,而大连港集团为上市公司大连港的控股股东,同时通过大连港投控间接持有锦州港股权,营口港集团则是上市公司营口港的控股股东。
营口港、锦州港、大连港均表示,港航发展股权结构变更后,公司的控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港航发展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此番在港航发展层面引入招商局辽宁其实早有伏笔。早在2017年6月,大连港、营口港、锦州港就曾齐发公告,披露辽宁省政府与招商局集团将合作建立辽宁港口统一经营平台——辽宁港口集团这一消息。
根据彼时公告,辽宁港口集团将以大连港集团、营口港集团为基础,实现辽宁沿海港口经营主体一体化,辽宁省政府支持招商局集团在投资控股辽宁港口集团的前提下,进一步整合省内其他港口经营主体。
彼时框架协议显示,招商局集团在投资控股辽宁港口集团的前提下,将主导辽宁港口集团所辖企业的经营管理;招商局集团将充分利用在商业模式设计、业务重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推进辽宁港口集团所辖港口的业务重组和架构优化调整,全面提升港口协作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并以辽宁港口集团为核心企业,推动航运中心及相关产业发展。
2017年12月,大连港、营口港再次分别发布公告称,大连港彼时实际控制人大连市国资委、营口港彼时实际控制人营口市国资委拟分别将所持大连港集团100%股权、营口港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港航发展。锦州港也发布类似公告披露此事。该无偿划转交易后,大连港、营口港的实际控制人统一变更为辽宁省国资委。
由此看来,尽管此次辽宁三港仅透露了“港航发展拟引入招商局辽宁”一事,但结合此前情况可以看出,辽宁三港正持续推进港口一体化战略,此次招商局辽宁入股,虽未成为大股东,但或许将为后续进一步整合埋下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