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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出资券商名单来了!分别是中信国君海通…基本是大型券商,运作轮廓显现,1000亿纾困股权质押

2018-10-23 17:05
券商中国.杨庆婉 王玉玲

昨日(10月22日),11家证券公司达成意向出资210亿元设立母资管计划,再吸引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分别设立子资管计划,形成总规模1000亿元的资管计划,用于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上市公司纾缓股权质押困难。

券商中国记者独家获悉,出资210亿的这11家券商,分别是中信、海通、国泰君安、申万宏源、银河、华泰、国信、招商、广发、中信建投、中金公司。这些券商基本都是净资本排名靠前、或者股票质押业务规模靠前的大券商,有的承诺出资不超20亿,有的意向出资25亿等。

据了解,未来1000亿的子资管计划将按市场化运作。这一次券商出资与2015年直接从二级市场买股票不同,同样是“真金白银”出钱,但通过设立资管计划更接近经营性行为,可以投资股权、也可以投资债权,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介入,优先支持优质的民营上市公司解决股权质押困难,同时对券商来说也意味着业务机会。

11家出资券商名单全出炉

昨日,监管层推动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11家券商意向出资共计210亿元,这一次不是直接冲进二级市场买股,而是设立资管计划纾解市场的股权质押风险。

券商中国记者独家获悉,参与出资的这11家券商都是大型的上市券商,分别是中信、海通、国泰君安、申万宏源、国信、银河、华泰、招商、广发、中信建投、中金公司。

据了解,上述券商出资规模不等,有的券商承诺出资不超20亿,有的券商意向出资25亿元。但这11家券商基本都是净资本排名靠前、或者股票质押业务规模排名靠前的大券商。

WIND数据显示,截至10月22日,今年以来股票质押规模最大的是申万宏源,其中未解押的交易股份参考市值为821.08亿,其次是海通证券597.56亿,还有银河503.44亿,其他券商未解押的股票质押规模都在500亿以下,但也是规模排名靠前的券商。

从净资本来看,这11家券商最特殊的是中金公司,净资本只有240.6亿,不过其股票质押规模虽然不算太大,未解押的交易股份市值也有约219.06亿。

1000亿资管计划未来如何运作?

目前,共同出资设立的210亿母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暂未明确,不过各家券商都将设立子资管计划,进行市场化运作、独立决策,并吸引银行、保险、国有企业和政府平台等资金投资,形成1000亿的资管计划。

“母资管计划相当于是一个引导基金,‘统一组织、分散决策’意味着子资管计划由各家券商相对独立决策,并且筛选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项目也要自行负责,保证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一家华南的上市公司知情人士告诉券商中国记者。

另一家华东券商信用业务部业务人士表示:“这次由多家券商出资打包成210亿,钱虽然不多,但撬动效用挺大,后面还会带动其他资金慢慢吸收进来。”

也就是说,210亿的母资管计划下面将挂很多子基金,而子基金的产品模式可以多种多样,由各家券商募资、设立和管理。

中证协表示,这次集合资管计划,按市场化方式组建、商业化模式运作,注重发挥投行的专业优势和交易组织能力,以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财务投资为主要方式,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和治理结构相对稳定为主要目标,制定市场化、多样化、个性化纾解风险方案,支持具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如何筛选股票质押标的

这一次券商出资,与2015年直接到二级市场买股票不同,通过设立集合资管计划优先支持优质的民营上市公司解决股权质押困难,同时对券商来说也意味着业务机会。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由于“统一组织、分散决策”,各家券商都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筛选优质的股权质押标的。

上述华东券商业务人士认为:“好的股权质押项目,估计2周内就会被抢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重点支持民营企业。近年来,在降杠杆的过程中,一些优质的民营企业在市场下行中股价被错杀,挤压比较严重,并且常规的融资渠道也走不通,而国有企业融资相对容易些。

出资的券商认为,不一定去选择目前没有违约风险的,比如说有的股权质押是因为股价一直下跌被错杀,导致合同违约,其实股东一直在缴纳利息。

几点制度障碍有待突破

这次集合资管计划将撬动1000亿资金,但目前还是意向出资,真正实施方案的设计和方案还没有完全明确,不过对券商来说,确实是对各个条线的业务能力都是一次检验,也是一次机会。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此次各家券商成立的子资管计划,可以投资股权、也可以投资债权,还可以通过并购重组介入,达到支持优质民营企业解决股权质押困难的效果。

实际上,操作的各种可能性都存在,更需要券商的专业判断,还有与上市公司股东谈判的结果,不一定完全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不过,目前还存在几点不确定因素有待解决。

一、此次的集合资管计划操作,不仅需要负责股票质押的信用业务部参与,券商还需要协同资产管理部、还有投资银行等部门。出资券商的疑虑是,这么做投行是否存在关联交易?这是制度上有待突破和明确的。

二、集合资管计划的运作可能会跟现有的制度发生冲突,比如集合资管与投资产品期限要一致,不能一对多,但如果这样的话可能就没法操作。

另外,此前证监会下发的关于通报2018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有关情况的函,提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自有资金出资或集合资管出资违约规模,占净资本比例在20%以上的,对应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标准,扣0.5分。

三、监管层已经为参与并购重组、支持股权质押的资管计划开通了“绿色通道”,但解决股权质押的其他方式,比如通过债转股、私募债等是否可行?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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