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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9月21日电 为规范、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21日发布《关于开展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屋租赁企业进行信息统计和登记工作。
通知要求的登记对象是在当地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这些机构被要求在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到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企业信息。登记后,如企业信息发生变更应在30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企业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并将相关登记信息通过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向社会公布。逾期不办理信息登记但仍继续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将列入该市租赁行业重点监控企业名录。
业内人士认为,在当前国家大力构建“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背景下,大量社会资本介入住房租赁市场,而相关租赁管理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上,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依据不足、手段缺乏,尤其是资本的快速扩张,造成机构高价收房、争抢房源、抬高租金等乱象,给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隐患。目前,南京市开展从事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企业信息登记和统计是政府层面完善管理的基础性尝试,有利于解决经营企业和租赁住房底数不明、市场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加强对房屋租赁企业的监管,以确保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