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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事件背后,垄断离我们有多远?

2018-09-11 15:36 原创
中国财富网.衣韵潼

中国财富网讯(衣韵潼)夜幕降临,下班回家,你会选择哪一种交通方式?是出租车、公交,还是网约车?

曾几何时,我们的手机APP里有快的,有Uber,而如今,似乎只剩下了:滴滴。

吞并Uber,滴滴“王国”建立

2016年8月1日下午四点四十分,滴滴出行正式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将收购Uber中国的品牌、业务、数据等全部资产。

至此,网约车市场争夺战终于落下帷幕,滴滴“王国”建立,整个中国,再没有第二家网约车企能够与之争锋。

而仅在一年前,为争夺市场,滴滴还在进行着耗资巨大、不计后果的补贴大战,其疯狂程度,直到今日,都令人咋舌。

北京一滴滴车主回忆:“那会儿,他们砸钱砸的(厉害),刚开始跑滴滴的都挣钱了,一年能挣20多万,人家都说跑500补700,就是刚开始的那会儿。”

谈及2015年的市场争夺战,滴滴创始人兼CEO程维在吴晓波《十年二十人》中意气风发地说道,Uber已经做到极致了。回到那个时候,即使Uber在滴滴、快的合并之前,先并掉一家,最后也改变不了结局,“因为中国互联网从来没有输过”。

面对滴滴的春风得意,同济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旭则对中国财富网指出,国家反垄断层面应尽快对并购进行审查,防范危机。

刘旭认为,滴滴、Uber作为原来网约车市场的龙头老大,一直都是竞争对手。但有一天,当他们将市场上第三名、第四名等都竞争趴下以后,突然,第一名第二名跳出来说“我们在一起了”,这个时候,提价、降低服务质量、不依法合规经营、威胁公众安全的一系列情况就会出现。此时,执法机构要进行调查。

滴滴反垄断调查搁浅

2016年8月,滴滴公开宣布收购Uber中国后,商务部就曾表示,将对此进行反垄断调查,约谈滴滴出行。

2018年4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商务部反垄断局并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到2018年,两年的时间过去了,反垄断机构部门发生了调整,针对滴滴的调查,却一直没有明确的公示结果。

“从2016年8月就开始约谈,这是商务部经过三次确认的。2017年7月27日,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再次公开提到,滴滴、Uber这个案件仍在调查,但是否已立案,没有明确告知。”刘旭说道。

刘旭认为,如果滴滴并购已经立案,那么就应该停止和Uber的合作,保持独立运营。“至少到目前,我们还没有看到商务部反垄断局或者国家市场管理监督总局对滴滴、Uber进行正式立案的迹象。”

立案之难,难从何来?

滴滴反垄断调查难在哪里?为何迟迟没有推进?

有声音认为,原因可能在于滴滴是VIE(可变利益实体)架构的企业。由于我国对境内公司海外上市有严格的限制,公司在谋求海外上市时,往往会选择VIE结构。这一架构模式包括境外上市主体、外商独资企业和境内经营实体三部分组成。

但斐石律师事务所中国区管理合伙人周照峰对中国财富网指出,在法律上,我国并没有将VIE架构的企业排除在反垄断法的规制之外,而且,当前的执法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从未正面回应滴滴调查搁浅的原因在于其VIE模式。

周照峰说,“实际上从我的角度来看,不存在法律上明显的障碍。”

滴滴:来者犹可追?

程维曾在此前的演讲中提到有关犯罪的问题。他说,车厢内的恶性犯罪,“没有一例是没有破案的”,“这是因为所有车厢内的信息都是透明的”,据此,程维说,“车厢内可能是比银行大厅更加安全的所在”。

令人遗憾的是,从郑州空姐遇害到乐清女孩遇害,花季少女们用鲜活的生命,彻底撕碎了程维的话。

周照峰认为,虽然有没有支配地位还需要最终确定,但当市场已经没有多少人来与之竞争的时候,滴滴提价、议价的能力都在增长,绝对是有地位的。

人们常说,市场竞争是最好的监管,但是,没有公平的竞争就没有有效的市场。今年恰逢《反垄断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我们呼唤反垄断执法机构对滴滴采取真正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用“有形的手”赋“无形的手”以调节之力,让滴滴“来者犹可追”。

毕竟,“如果滴滴执行得好,老百姓无论从眼前还是从长远,都是可以受益的,这本身也是对创业者初心的一种保护”,刘旭如是说。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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