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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暂时不放开沪伦通下伦交所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融资,对于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是有益的
“伦交所上市公司只能在A股市场上交易,不能从A股市场融资。这样避免了从A股抽取资金。”近日,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近日,证监会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沪伦通包括东、西两个业务方向,东向业务是指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CDR)。西向业务是指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伦交所挂牌全国存托凭证(GDR)。为稳妥起步,东向业务暂不允许伦交所上市公司在我国境内市场新增股份发行;上交所A股公司可以通过发行GDR直接在英国市场融资。
陈雳认为,暂时不放开沪伦通下伦交所上市公司在A股市场融资,对于现阶段我国的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是有益的。他表示,沪伦通是我国第一个连接中国大陆和欧洲证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很多具体环节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谨慎把控,在稳定的基础上开放金融市场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卞永祖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短,制度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开放度还需要提高,投资者成熟度低,这都决定了我们资本市场的开放需要一步一步进行。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沪伦通下CDR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事项由上交所在业务规则中进行明确。试点初期,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申请参与沪伦通下CDR投资。这意味着沪伦通将设有投资者门槛。
“英国股票和中国股票在交易规则、交易风险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如果沪伦通不设置准入门槛,这对于市场上一部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投资者来说是不利的。”陈雳指出。
卞永祖指出,由于中英双方资本市场存在制度、语言、时差等多方面的差异,同时我国资本市场开放度相对较弱,我国投资者的国际市场投资经验少,散户较多,对信息的获取渠道少,容易形成“羊群效应”,因此,设定一定的门槛对于这一制度的稳定运行,是有好处的。
沪伦通是继沪港通、深港通之后,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走向国际化的重大举措。沪伦通深化了中英之间的金融合作,有助于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以及提升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陈雳认为,证监会就沪伦通《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沪伦通进入了实质性推进阶段。沪伦通是上交所与伦交所之间的互联互通,两国投资者可以实现对跨境股票市场的投资。它是双向开放的,不会引发“抽水效应”。
“沪伦通有利于提升市场活跃度。”卞永祖认为,我国投资者可以在本土投资境外企业,相对来说增加了投资渠道,从而带动资金流入股市,这对活跃我国证券市场是很有帮助的。同时,也会减少进入房地产、非正规金融等领域的资金,减少资产泡沫,因此,从这个方面来说,也降低了中国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