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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验:互联网保险可以这样做

2018-08-21 18:50 来源: 中国财富网        作者:周延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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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里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带动下,浙江逐步形成全国互联网发展的集聚地。在日渐浓郁的互联网思维和环境影响下,浙江保险业较早地关注和尝试互联网保险的整合创新之路,其融合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保险+互联网”,即将互联网第三方平台作为传统销售渠道的一种拓展与补充,车险和意外险作为标准化产品首当其冲,随后,人身险新型产品因其具备一定的理财属性,正好贴合了互联网金融理财井喷式发展的需求,大量经包装改造的人身险新型产品在互联网平台上大行其道,规模迅速做大。

第二阶段是“互联网+保险”,即利用保险原理为互联网发展中涌现的各类风险转移需求提供保障,主要是以提升电子商务交易效率为目的,为消费者增加安全感和为特定的电商场景提供增信等而设计的保险服务产品。因为保险的大数法则与互联网的碎片化场景应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浙江保险业在监管部门包容开放的支持下,发扬“敢为人先”的浙江精神,于2010年下半年由华泰财险推出的网络购物运费损失保险以后,开启了保险产品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之路。2017年全年网络购物运费损失保险的承保数量达68.2亿笔,同比增长52%,仅双十一单日的保单量突破6亿笔,成为浙江互联网保险创新的典范。

目前场景端的保险服务已覆盖物流类、交易保障类、商家履约保证类、售后保障类、旅行相关类、帐户安全类和生活服务类等,基本满足了互联网经济发展中的各类保障需求,其中国内首款网络虚拟财产交易安全保险产品,被文化部、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评为十大“全国优秀文化金融合作创新成果”之一,累计为1000多万名网络玩家提供虚拟财产安全保障服务。这些创新不但有力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支持实体经济,也推动了保险公司更好地在产品、渠道、技术等领域的推陈出新。

同时,根据普惠金融“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的目标,浙江互联网保险也在普惠金融方面开展有益探索。在“保险姓保”回归保障本源的精神指导下,浙江互联网保险加快业务转型,以健康险和传统寿险等保障功能强的保险产品不断被搬上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而且这些产品根据互联网不同消费群体进行量身打造,突破原有传统保险投保年龄限制多、产品价格偏高、期限不灵活、保障不全面等消费痛点,例如腾信微保平台推出的“孝亲保”定期寿险产品、蚂蚁保险平台推出的“好医保”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均在回归保险保障本源的同时兼顾了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创新性。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互联网销售健康险保费增速达32.2%。

此外,除了与第三方互联网公司合作创新外,保险公司自身也在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进行服务改良和创新。财产险公司方面,人保财险利用大数据技术,绘制推送“客户出险地图”,在台风暴雨前提醒客户注意积水区域、地处低洼地区,降低客户出险率。太保财险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3S(RS、GIS、GPS)、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新技术的e农险服务体系。人身险公司方面,中国人寿、太保寿险等公司会同人社、卫计等部门和医疗机构,在衢州市等地试点“智慧医疗直付理赔”,通过与当地政府“智慧医疗云”平台的系统对接和保险客户数据的自动筛查,依托客户识别、报案、出院结算、赔付的系统自动化,在学平险、计生险、老年人意外险、健康扶贫等小额人身保险中真正实现了免报案、免临柜、免资料、免申请、免等待的“五免”理赔服务,从案件出险到结案的平均工作时效大幅缩短至5天内。

当然,互联网保险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中难免会出现即有监管规则滞后不能覆盖的情况,因此,监管部门既要以包容开放支持发展,但也要以风险防范和规范管理为重点,引导互联网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全面落实《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各项监管要求,重点围绕互联网保险高发的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到位、片面强调或夸大收益率、弱化保险产品属性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加强监测和窗口指导。

二是将互联网保险引发的相关投诉纳入统一管理,从投诉中梳理发现互联网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从而通过窗口指导督促公司和第三方平台加以整改。

三是全面做好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全面核查、妥善处置网络互助、非法中介等网络平台风险,重点关注保险中介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等问题,对涉嫌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风险线索进行了细致核查与分类处置,指导行业妥善应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风险,引导和规范涉及保险业务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动,确保辖内互联网保险风险总体可控,无重大风险隐患。(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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