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7月18日收到《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长春长生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186支;2、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3、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没款总计3442887.60元。公司表示,此次处罚将会对公司2018年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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