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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7月7日电(记者吴茂辉)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口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将以自贸区(港)建设为契机,推进海口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争取到2020年汽车平行进口累计突破1万辆、销售额突破70亿元。
汽车平行进口,是指由汽车贸易商直接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中国内地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2018年初,包括海南海口港在内的8个地区被纳入汽车平行进口试点范围。
《方案》指出,海南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将打造集海外采购、国内市场销售、配件供应、维修保养、三包召回、仓储物流、金融保险服务等在内的平行进口汽车全产业链体系,在通关、入户登记、税收、金融支持、售后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制度设计及机制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汽车平行进口行业管理制度,探索汽车平行进口海南经验。
在试点对象上,《方案》明确,从事进口或代理进口国外汽车的企业,按照经营主体规模和经营方式分为试点平台和试点企业两种类型;第一批试点对象原则上不超过5家,企业注册地点要求在海口综合保税区,实行退出机制。
《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包括简化汽车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管理制度、深化平行进口汽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提高平行进口汽车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平行进口汽车环保和维修信息公开、加强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防控各类风险。
据了解,海南将建立海口港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省市两级工作小组,制定试点推进措施、运行模式及平行进口汽车支撑体系和风险防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