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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高频词盘点:减负、简政、惠民生!

2018-07-01 09:35 来源: 经济参考网        作者: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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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国家工作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大任务,释放国家重磅政策信号,一直备受政府部门、市场、媒体和老百姓的关注。上半年的政策部署,也往往会成为下半年落实的重点,想知道哪些是上半年国常会频频点题的领域?2018经济下半场中,哪些政策干货又将陆续落地??且看上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高频词盘点。

从2018年1月3日到2018年6月27日,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常务会一共召开了22次。其中,减负、简政、民生,成为上半年国常会的“高频词”。

减负

今年1月3日,首次国常会就点题“减负”,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部署,包括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大力推动降电价等举措。

此后的几次国常会又分别就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等作出了部署安排。

6月12日拍摄的魏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封存的公章。

近年来,河北省魏县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能。借力“互联网+”,实现纳税人办税电子化、网络化、智能化,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新华社记者 王晓 摄

大致算下来,至少有6次国常会涉及“减负”。

1月3日

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对企业开办、纳税、施工许可、水电气报装、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大幅精简审批、压缩办理时间。

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降低通关环节费用。

大力推动降电价。

3月28日

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

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4月4日

决定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符合条件的地区可从今年5月1日起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20%或50%。将阶段性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鼓励企业在降成本、增效益基础上让职工得实惠。

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去年已降低25%的基础上,从7月1日起按原标准再降低25%。从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8月1日起停征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期限。

将企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上限从不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降至不超过2倍。政府要继续做好保障残疾人就业工作。

清理规范物流、能源等收费。确保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降价效果要组织第三方评估。加快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年审,推动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

4月18日

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

5月16日

确定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的措施。

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从今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对未改变关键结构参数的车型实行备案管理。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制定货车加装尾板国家标准,完善管理。

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

6月27日

部署调整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

循序渐进、突出重点,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更好发挥铁路在大宗物资运输、长距离运输中的骨干作用。

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城市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发展铁路集装箱运输,推进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开展全程冷链运输等试点,积极发展电商快递班列。

推动船、车、班列、港口、场站、货物等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到达交付、通关查验、转账结算等“一站式”线上服务。推进公路货运车辆标准化,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创新发展。

进一步清理运输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部门要开展督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规范铁路货运收费,取缔不合理收费,纠正偏高收费,降低物流费用。

引导和规范交通运输领域“互联网+”新业态公平竞争、健康发展,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

简政

“简政”也成为上半年国常会的高频词。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企业开办时间压减一半以上,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等,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

大致算下来,至少4次国常会涉及“简政”。

1月17日

决定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

由上海市进一步在浦东新区对商事制度、医疗、投资、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商务、农业、质量技术监督、文化、旅游等10个领域47项审批事项进行改革试点,推进“照后减证”。

5月2日

采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

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申请人可自选公章制作单位。

对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不再单独核发社保登记证,压缩发票申领和参保登记时间。

今年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多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其他地方也要积极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

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厦门、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渭南、延安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试点,改革精简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和所有类型审批事项,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精简审批。取消施工合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节能等评价不再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条件,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

分类管理。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推行联合勘验、测绘、审图等,规划、国土、市政公用等单位限时联合验收。实行“一张蓝图”明确项目建设条件、“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今年在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这一目标,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5月16日

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决定在全国推开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

要整合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规定或涉密等外,政务服务均应纳入平台办理。坚持联网通办是原则、孤网是例外,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实行办事要件标准化。公布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最多跑一次”目录,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原则上不再保留各地政府部门自设的服务大厅。

简化办事环节,能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并完善相关制度。加快电子证照推广互认。

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未按要求改造对接政务信息系统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

强化数据共享安全保障,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到2019年底,使网上可办的省级、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分别不低于90%、70%。

从6月30日起,在全国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大幅压减办理时间。推动银行、海关、税务、外汇等外资企业信息实时共享、联动管理。

6月6日

决定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更多消除群众和企业办事烦恼。

对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可直接取消的要立即停止执行,并抓紧修改或废止规章、文件。年底前先行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等一批证明事项。

对法律法规有规定,但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间核查等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事项,要提请修法,依托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予以取消。

对各地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规定外,最晚应于年底前取消。

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公布取消和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要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民生

民生无小事,从流量漫游费,到抗癌药和创新药进口,再到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乳品质量安全,这些民生问题也是国务院心系的大事。

1月17日

确定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措施,激活农村资源要素促进乡村振兴。

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享受与当地劳动者同等的创业扶持政策。

将首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范围。

对回迁或购置生产设备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一定补贴。

4月4日

听取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工作汇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消费。

确定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新措施,更大力度吸引人才。

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确保今年流量资费降幅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10%—15%,进一步降低国际及港澳台漫游资费。加快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今年提前实现98%行政村通光纤,重点支持边远地区等第四代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推动飞机上互联网接入业务,支持在酒店、机场、车站等扩大免费上网范围。

进一步简化落户、子女入学等证明和办理手续。落实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支持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等创业融资。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优化企业出口资质申请流程,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立普惠式公共服务体系,全方位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初创企业发展。

4月12日

确定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措施,缓解看病就医难题、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并鼓励创新药进口,顺应民生期盼使患者更多受益。

加快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等线上服务。允许医疗机构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

推进远程医疗覆盖全国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推动东部优质医疗资源对接中西部需求。支持高速宽带网络覆盖城乡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

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一站式”结算。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加快信息互通共享,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信息安全防护。

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碱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至零,使我国实际进口的全部抗癌药实现零关税。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

抓紧研究综合措施,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急需的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等方式,并研究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多措并举消除流通环节各种不合理加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急需抗癌药的价格有明显降低。

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将临床试验申请由批准制改为到期默认制,对进口化学药改为凭企业检验结果通关,不再逐批强制检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

5月23日

确定加大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教育投入,推进多渠道增加托幼和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2018—2020年中央财政新增安排70亿元,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支持贫困县、民族自治县等改善教育设施。

今年中央财政新增130亿元,通过转移支付重点用于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

新增1万名“特岗计划”教师名额,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逐步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规范教师编制管理。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艰苦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培训。

大力引进和繁育良种奶牛,建设国家核心育种场。加强优质饲草料生产。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优质奶源基地。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修订提高生鲜乳、灭菌乳等国家标准,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力争3年内显著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

强化金融保险、奶畜养殖用地等支持,为奶业振兴创造条件。

5月30日

决定较大范围下调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

部署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给他们更多帮扶和关爱。

会议指出,进一步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有利于扩大开放、满足群众需求,倒逼产品提质、产业升级。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服装鞋帽、厨房和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5.9%降至7.1%;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20.5%降至8%;将养殖类、捕捞类水产品和矿泉水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将洗涤用品和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有关部门要落实降税措施,防止中间环节加价获利,让广大消费者受惠,促进国内产业竞争力提升。

从今年10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经济困难家庭、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等,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救助。救助经费纳入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到2020年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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