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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四项措施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顺利实施

2018-06-13 10:55
中国证券网

记者13日从国新办客户端获悉,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近年来,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在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各类人员的全面覆盖,参保人数不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游钧称,从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体情况来看,运行较为平稳,能够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随着我国城镇化、就业多样化、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地区间抚养比差距扩大,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的问题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等东部地区,而辽宁、黑龙江等部分省份已经出现基金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基金运行面临较大压力。省际之间基金不平衡问题靠省级统筹难以解决,需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对基金进行适度调剂。

游钧介绍,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顺利实施,要加快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措施。

一是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推进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工作,2020年要全面实现省级统筹,为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好基础。

二是强化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强化基金预算严肃性和硬约束,严格规范收支内容、标准和范围,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违规支出。

三是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严格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落实等情况列入省级政府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工作业绩好的省级政府进行奖励,对出现问题的省级政府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查询系统、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监控系统以及全国共享的中央数据库,实现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及时掌握和规范中央调剂基金与省级统筹基金收支行为,防范风险。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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