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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改革再升级 打造京津冀“海上门户”

2018-05-31 08:37
经济参考报

天津自贸试验区已挂牌运行三周年。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成果显著。在此基础上,天津提出探索建设京津冀自由贸易港,着力打造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自贸区三周年成果显著 部分改革措施向全国推广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天津自贸试验区已挂牌三周年。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获悉,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即“金改30条”已全部落地,24项措施成效显著,11项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跨境收支总量占全市1/4,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天津市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天津自贸试验区新登记市场主体4.18万户,是设立前历年登记市场主体户数的1.86倍,注册资本1.5万亿元人民币。在新增市场主体中,注册资本超10亿元的有281户,超亿元的2613户。

贸易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区内企业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业务,有效拓宽了跨境融资渠道。跨境人民币外债签约、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都有较大幅度增长,为涉外企业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创造了良好条件。

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银行机构为区内货物贸易A类企业办理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贸易投资简政放权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同时区内个人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也有效提升了个人跨境人民币使用的便利性。

金融跨境业务快速发展。截至今年3月末,区内主体累计新开立本外币账户超过5万个,办理跨境收支近1400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近3000亿元人民币。制度创新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不断显现。

租赁创新政策效果逐步显现。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融资租赁可收取外币租金、售后回租项下外币支付货款,企业因此减少汇兑损失最高达2%。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沈蕾介绍,截至今年3月,作为我国租赁资产相对集中的区域,天津东疆已注册各类租赁公司2704家,累计注册资本4590亿元人民币;累计完成1122架飞机、107台飞机发动机、140艘国际航运船舶、12座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租赁业务,飞机、国际航运船舶、海工等跨境租赁资产总额达646亿美元。

加强京津冀协同 探索建设京津冀自贸港

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一大使命是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天津市市长张国清表示,天津将加大天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力度,并会同北京、河北积极申报“京津冀自由贸易港”。这个自由贸易港不仅是天津的自由贸易港,而且是为整个京津冀服务的、是整个京津冀地区对外开放的平台。

2018年4月,装载着17个集装箱、共计34辆平行进口汽车的“鸭绿江”轮,从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片区出发,运抵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码头。这标志着天津港与曹妃甸港之间的首条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正式投入运营,实现了天津自贸区功能向河北港口延伸拓展的重大突破,同时也为“京津冀自由贸易港”申报奠定基础。

此前,由于河北省各港口国际远洋集装箱航线偏少,大批外贸进口集装箱货物选择在天津港口岸办理清关手续,然后再中转至河北省各港口。这不仅增加了物流成本,同时也制约了天津口岸通关效率提升。

“该航线打通了两港之间的海上自由贸易通道,使得平行进口汽车直接在曹妃甸综合保税区就能落实清关,并且相关物流成本也降低了1/4。”一位来自河北省的货主说,天津港至曹妃甸综合保税区码头的新航线开通后,外贸进口集装箱可享受到自贸区、保税港区和综合保税区多重政策叠加,实现了两港之间的货物自由流动,在津冀港口之间形成了“境内关外”的互联互通,极大方便了外贸企业开展跨境业务。

金融方面,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与北京营管部、石家庄中心支行共同建立了协调机制,较好地实现了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有机结合。跨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不断加强,积极推动了金融机构加大对京津冀特别是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关联性强的区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并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基建。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落户天津,加快三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转移对接,对天津自贸试验区形成金融集聚效应亦起到了重要支持作用。

完善政策及产业配套 提升自贸区综合环境

记者了解到,天津自贸试验区内政府和企业均对探索建设京津冀自由贸易港充满期待、全力支持,但是相关配套政策仍需自上而下加以完善,以加强对外开放,全面提升自贸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高标准打造京津冀“海上门户”。

一是探索实行集约授权管理,打造轻型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刘庆良表示,自由贸易港应实现“小政府、大企业”的目标,政府只保留经济管理职能,大幅简化办事流程和审批手续,继续完善公共服务。其他单位不允许派驻机构,要实行集中统一的行政许可权,赋予区域更大的经济自主权。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自贸港金融贸易生态。渤海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张继袖认为,天津自贸区应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集聚行业组织、功能性机构,完善综合配套服务,形成全方位对接需求的金融生态环境。

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王鹏表示,自贸港的建设需要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建议设立商品和要素交易平台,实现经贸活动和金融市场的有效结合,从而扩宽物资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促进贸易发展。

三是培育优势产业,确立重点支持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副巡视员、国务院参事室金融研究中心秘书长张韶华说,天津在探索自贸港建设过程中,应抓住融资租赁和保险两个重点领域。“融资租赁是天津的优势产业,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因此探索自贸港建设中应继续巩固这一优势;而新一轮的国家金融开放政策中,保险是重要内容,最具潜力和机遇。下一步,天津应加强引进外资保险机构,同时支持国内保险业发展。”

刘庆良表示,天津的大宗商品贸易在全国也名列前茅,既有铁矿石等传统大宗商品,也有红酒、冻品等“新型大宗商品”,下一步要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大宗商品交易基地和国际性流通中转枢纽。

四是京津冀政策和资源协同发展。张韶华表示,京津冀自由贸易港不同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应跳出原有的地方思维,从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的角度出发,注重三地监管政策协调,整合三地人才资源,合力探索建设自贸港。

责任编辑:郭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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