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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个别住宅拆分炒卖现象,今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拆分管理的通知》,明确住宅不得拆分炒卖,平房的规划审批和不动产登记不再明确间数。
据了解,该《通知》对住宅平房改扩建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和住宅(含平房)不动产登记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主要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即:新建住宅平房明确建筑面积、规划用途,不再明确间数;翻建住宅平房要“原位置、原规模、原高度、原用途”;对住宅平房的扩建、改建、翻建审批,不再明确间数;严格执行房产测绘成果审核相关规定,对自然状况与原不动产登记信息一致或与新取得的规划许可证信息一致的住宅平房,新出具的测绘成果不再注记间数,该测绘成果用于不动产登记时,按测绘成果进行登记;多套(间)房屋已按同一户号整体测绘、登簿确权的成套住宅及住宅平房,其不动产登记单元不得拆分。
同时,针对实际交易中的特殊情形,《通知》也明确,住宅平房已登记间数,因继承(受遗赠)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情形除外。此前已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原规定办理。
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楼建波介绍,个别住宅拆分炒卖现象,主要是2008年《北京市房屋登记办法》出台前,没有明确规定房屋登记的最小单元,因此出现了数套(间)住房在一个房本上登记成同一房号、坐落但通过拆分售卖此类房屋获利的情况。“这份文件是继续严格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的一份政策文件,彰显了政府对任何炒房行为的‘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