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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关键词“剧透”下半年资本市场改革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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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初露锋芒,《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修订发布,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多项重磅政策近日接连落地,显示资本市场改革正驶入“深水区”。

专家认为,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当下,资本市场肩负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任。下半年,资本市场多个重点领域改革有望迎来新突破,这突出体现在基础制度建设更加成熟、市场开放水平不断“升级”、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三大方面。

推动一系列关键制度创新

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我们在这一轮改革中,始终把完善基础制度作为总纲。”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1年会上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久久为功,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基础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治理能力。

业界普遍认为,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是一项持续性工作,是2021年下半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着力点之一。

加强基础制度建设,注册制改革和退市制度改革是两个重要抓手。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起步,再到创业板实施“存量+增量”改革,目前注册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达到了预期效果。据统计,今年前5个月,A股市场IPO公司196家,合计融资超过150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1%和37%。其中,科创板和创业板IPO公司共133家,合计融资超过1000亿元。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魏伟称,今年以来,IPO保持常态化发行,实现量质齐升,对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注册制改革成效持续显现。

易会满表示,证监会将扎实做好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评估,完善注册制全流程全链条的监管监督机制,为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

业内人士认为,下一步,在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的同时,应以注册制改革为牵引,推动一系列关键制度创新。比如,进一步畅通多元化退出渠道,强化优胜劣汰。

今年以来,“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初露锋芒,畅通市场“出口”、提高公司质量的效果开始显现。“在注册制下,资本市场的监管制度与退市机制一定会更完善。”增量研究院院长张奥平认为,2021年中国的资本市场,不仅是IPO大年,也会是不良企业加速出清的大年,下半年将有更多企业退市。

市场开放是改革重头戏

截至去年底,外资持续3年保持净流入,境外投资者持有A股资产突破3万亿元。今年前5个月,“北向资金”合计净买入超过2000亿元,外资流入进一步加快。

易会满表示,外资在中国资本市场的持股市值和业务占比均不到5%,这个比例在成熟市场中并不高。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对机构设置、开办业务和产品持开放支持的态度。

关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我国应持续完善对外开放产品体系,拓宽市场开放模式;与此同时,应更加注重与国际市场制度规则的深层次对接,营造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吸引外资机构投资。

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推进制度型开放”被明确写入我国“十四五”规划背景下,“有序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对外开放”近来频频为监管部门所提及。

“资本市场的高水平开放需要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转变开放方式、拓展开放深度,加快制度规则与国际最佳实践的深层次对接,使市场开放由过去局部管道式开放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变,助力国内循环与国际循环相互促进。”上交所总经理蔡建春说。

不难预料,资本市场开放是下半年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头戏”之一。

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资本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生态好了,市场功能才能有效发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让做坏事的人付出惨痛代价,是构建良好生态不可或缺的一环。

今年以来,证监会重拳打击多起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性违法行为,并依法对相关账户涉嫌操纵中源家居等股票立案调查,持续释放“零容忍”信号。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证监会按照“零容忍”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未来将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落实“零容忍”,离不开完善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近年来,监管部门一直致力于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刑事惩戒的立体追责体系。比如,信披违法罚款上限从6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欺诈发行最高刑期从5年提高到15年;建立了“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今年4月,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落地,成为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透露,证监会正会同立法司法机关等方面,加快推动健全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有必要加强国际监管执法合作,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任何市场上都是‘零容忍’,迫切需要通过跨境监管和协作,提升打击力度,培育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他说。

践行“零容忍”,需大力推动健全法治体系。“下一步,应与贯彻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相衔接,全面加强市场法治供给,健全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证券犯罪查处机制,加快健全证券执法体制机制,以及严密的资本市场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资本市场法治保障体系。”董登新说。

值得一提的是,6月18日,修改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发布,将信息披露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列入终身禁入情形。根据证监会此前公布的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做好制度衔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6件,包括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程序规定》等;“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其中就包括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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