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股市“黑嘴”跨境操纵市场……证监会公布20起典型违法案例

2020-05-10 08:11 来源 : 中国证券报微信公众号        作者:昝秀丽

分享至

原标题:股市“黑嘴”跨境操纵市场,团伙合谋操纵获利4亿,财务造假……证监会公布20起典型违法案例

5月9日,证监会公布2019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涉及财务造假、借壳欺诈、信披违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多个资本市场违法违规类型,其中,中安消借壳欺诈、抚顺特钢财务造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等均被点名。

焦点1: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近期,国务院金融委已多次强调打击造假和欺诈,传递出严惩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强烈信号。20起案例中介绍了抚顺特钢、盈方微、新绿股份财务造假案的具体情况。

抚顺特钢案系一起国有上市企业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2010年至2017年9月,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抚顺特钢)滥用特殊钢原料投炉废料可作普通钢原料的特点,伪造“返回钢”入库凭证虚增库存,虚增利润约19亿元。2019年5月,抚顺特钢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季报被行政处罚。对此,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上市公司严格依法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推动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

盈方微财务造假案系一起上市公司利用境外业务实施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盈方微)以在境外开展数据中心业务为名,在不具备业务开展条件、不能提供合同约定服务的情况下确认收入,虚增2015年度利润2300余万元。证监会指出,本案的查处表明,证监会将持续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严厉打击利用境外业务掩饰财务造假规避监管调查的行为,强化信息披露的严肃性。

新绿股份财务造假案为一起新三板公司为了兑现挂牌前的业绩对赌承诺连续造假的典型案件。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绿股份),从2013年至2015年账外设账、虚开发票,有组织实施财务造假,累计虚增收入9.3亿元,虚增利润1.4亿元。证监会表示,本案表明,超越企业盈利能力的业绩对赌不但容易形成资产泡沫,而且可能引发舞弊动机,公众公司参与市场活动时,应当保持高度警惕。

焦点2:关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

20起案例中,证监会还重点关注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

中安消借壳欺诈及银信评估未勤勉尽责案系一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并购欺诈和信披违法的典型案件。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中安消)在借壳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虚增置入资产,虚增营业收入5515万元。上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评估资产未予充分关注,收益预测和评估值严重虚增。本案表明,对于重大资产重组中的舞弊行为,上市公司重组参与各方、中介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3月20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正式发布,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重组上市)等重大资产重组活动中,标的资产财务资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也应认定为欺诈发行,从而将此前颇受争议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包括重组上市)造假正式纳入欺诈发行范畴。

焦点3: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成为监管重点

信息披露监管继续成为监管重点。

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保千里、美丽生态、天翔环境、海印股份4家公司被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详细披露了上述四家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情况。

其中,保千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系屡次虚假陈述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美丽生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新时代证券未勤勉尽责案为一起以不实盈利预测信息“忽悠式”重组的典型案件;天翔环境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是一起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巨额资金的典型案件;海印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系一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的典型案件。

来源: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指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要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漠视中小股东权利,通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必将受到严惩。同时,上市公司蹭热点、炒概念严重破坏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误导投资者,依法应予严处。

焦点4: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

专业把关的职责定位

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不乏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例。

其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未勤勉尽责案系一起审计机构未充分关注重要事项受到处罚的典型案例;德邦证券未勤勉尽责案是一起主承销商未充分履行核查程序的典型案件。

来源: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表示,中介机构要发挥好“看门人”作用,做到勤勉履职,为投资者提供真实可信的鉴证意见。监管部门将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专业把关的职责定位,切实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焦点5:对于恶性操纵市场行为严惩不贷

操纵市场案也是证监会稽查重点。

20起典型案例中,2016至2018年,罗山东团伙与场外配资中介人员龚世威等人合谋操纵迪贝电气等8只股票,获利4亿余元,这起案件是近年来证监会与公安机关合力查办的一起操纵市场重大典型案件;吴某某团伙操纵市场案为一起股市“黑嘴”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重大典型案件;赵坚操纵市场案是一起实际控制人滥用信息优势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典型案件;吕乐等人操纵市场案系一起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沪港通账户跨境操纵市场的典型案件;林军操纵市场案系一起新三板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高价减持操纵本公司股价的典型案件;张郁达、张晓敏操纵市场案为一起新三板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虚构利好信息操纵本公司股价的典型案例。

来源:证监会网站

证监会表示,案件的查处表明,证监会密切监控全市场各类异常交易,对于恶性操纵市场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贷。

重点6:保持对内幕交易执法高压态势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参与公司治理,推动公司聚焦主业,远离内幕交易等违法红线。并购重组仍是内幕交易高发领域,证监会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

内幕交易案件中,孙洁晓等人内幕交易案系一起并购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袁志敏等人内幕交易案为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内幕交易的典型案件。

来源:证监会网站

此外,20起案例中还包括上海熙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以及丰利财富挪用基金财产案。

来源:证监会网站

责任编辑:吴芃
相关推荐

关注中国财富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手机财富网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