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日前公告称,该行将于12月10日赎回29.4亿美元优先股和12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合称“境外优先股”)。此前中国银行宣布将于10月23日赎回全部64.998亿美元境外优先股。分析人士表示,两家国有大型银行先后宣布赎回境外优先股的目的是降低负债成本。早期境外优先股发行成本较高,赎回高股息率的优先股,代之以新发股息率较低的优先股可节约成本,加之现在发债融资较为便宜,预计之后还会有一批银行赎回相关的境外优先股。
2019年以来,已有8家银行成功发行合计规模达415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简称“永续债”),永续债逐渐成为银行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方式。此外,对于各行发行的永续债,保险机构认购强劲。业内人士认为,险资投资银行永续债不仅可以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也有助于降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错配度。
降低负债成本
近日,工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复函,银保监会对该行赎回29.4亿美元优先股和120亿元人民币优先股无异议,该行将于2019年12月10日赎回全部前述境外优先股。工商银行于2014年12月10日在境外发行了前述境外优先股。中国银行此前也宣布将于10月23日赎回全部64.998亿美元境外优先股。
两家国有大行相继宣布拟赎回全部境外优先股引发市场热议:在银行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为何要赎回优先股?
某国有大行研究员坦言,国有大行赎回境外优先股的目的是降低负债成本,早期优先股发行成本较高,如工商银行2014年发行的境外优先股股息率达6%,中国银行2014年发行的境外优先股股息率更是高达6.75%。而这两年招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发行的境外优先股股息率仅在4.4%左右。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优先股股息率的定价主要是看评级,国内几大银行由于资本金的持续补充,其评级在近年来已经连续上调,用新发行的境外优先股替换老的境外优先股,每年利息至少可以节省2个百分点。
上述研究员表示:“优先股的赎回一般会伴随新发,资本充足率不会有太多变化。况且现在银行发债融资更加便宜,可以用发永续债替代一些优先股。”
海通证券姜超认为,同为其他一级资本的补充工具,相比优先股,永续债存在一定优势。首先,优先股的发行基本以上市银行为主,而非上市的中小银行亟需更有效的资本补充工具。永续债的发行机构包括非上市企业,因此可以惠及非上市的中小银行。其次,从发行情况来看,优先股在交易所发行,审批流程较慢,周期较长。且优先股一般不能上市交易,仅在交易所非公开转让,流动性较差。而永续债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审批相对简单,发行周期相对较短。而作为债券,永续债可以在银行间市场流通。加上央行出台的CBS(央行票据互换工具),进一步加强了永续债的流动性。
今年7月,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实施的《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指出,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银行,在满足发行条件和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将无须在“新三板”挂牌即可直接发行优先股。这将促进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有利于非上市银行提高信贷投放能力。
永续债密集发行
9月25日,广发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450亿元永续债。债券信用评级为AAA,票面利率为4.50%,全场认购倍数达到2.38倍。9月17日,渤海银行成功发行200亿元永续债,当期票面利率4.75%,全场认购倍数达2.36倍。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共有8家银行成功发行了永续债,合计发行规模达4150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密集发行永续债的背后,透露其资本充足率下滑的状况。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含外国银行分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71%,较上季末下降0.23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40%,较上季末下降0.11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为14.12%,较上季末下降0.06个百分点。
资深银行业人士莫开伟认为,银行发行永续债具有多方面意义:一是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具有杠杆效应,既可扩充银行资本实力,鼓励银行信贷增长、撬动银行信贷规模扩张,有助于提高支持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小微企业的能力。同时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增强公众对银行股的信心,夯实银行资本基础,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尤为重要的是,可缓解当下银行业的资本补充压力;有利于非上市中小银行补充非核心一级资本,推动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二是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资本扩充之后可促进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解决银行股权投资的瓶颈,提高银行参与股权投资的积极性,推动债转股等工作的开展;减轻金融机构依靠资本市场融资的压力,促进债券市场发挥企业融资功能。三是既可拓宽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又可丰富境内债券市场品种,推动境内债券市场发展。
险资积极配置
此前广发银行发行的450亿元永续债,全场认购倍数达到2.38倍,投资者涵盖了各类商业银行、政策型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基金、信托等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业内人士表示,尽管目前不清楚险企配置的永续债规模,但其配置积极性则是毋庸置疑的。在认购永续债的保险机构中,主要是需要配置长久期资产的年金养老金管理机构。
华泰证券分析师沈娟表示,险资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等特征,尤其是近年来保险公司大力推行长期保障型产品,负债久期拉长,对长久期资产配置需求增加。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永续债,将增加保险资金长期限可投资资产,降低保险公司资产负债错配度。对银行来说,放开保险资金投资限制,有助于扩大永续债投资者范围,为银行资本工具引入增量资金,从而缓解永续债发行难的问题。
除了对长久期资产的配置需求趋强,保险机构配置银行永续债还有政策“保驾护航”。
今年1月24日,银保监会表示,为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抵御能力,丰富保险资金配置,允许保险机构投资符合条件的银行二级资本债券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5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问题解答第2号: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细化了银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风险因子等规则。
一家险企精算师认为,从数值来看,银保监会确定的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基础风险因子在保险资金投资品种中处于较低水平,最低资本的提取更少。保险机构从节约资本的角度出发,会加大这一品种的投资力度。风险因子的明确也反映了监管层鼓励和支持险资配置银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中信建投分析师杨荣表示:“保险资金作为期限长、流动性要求小、稳定性强的资金代表,匹配的久期相对较长,适合投资于久期同样较长的银行永续债。而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险资投资永续债的标的大多数还是四大行以及股份行发行的永续债,城商行和农商行受到限制。根据优先股和永续债的一些区别,永续债作为另一种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应该更加惠及到中小银行。目前来看,中小银行如发行永续债,既不能做CBS,也不能被险资投资,流动性较差,需求端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所以险资投资于永续债的标准是否会有所放开,是永续债的一个关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