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玉星生物9月18日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相关责任方涉嫌违规事实为:2018 年,玉星生物控股股东通过借款的方式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累计达94337 万元,其中2个交易日内归还的金额为2156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对应利息已全部归还,且公司补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玉星生物控股股东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1.4 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出如下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