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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君盛让渡表决权 王贵海成ST椰岛实控人

2019-06-21 08:00 来源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吴科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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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椰岛6月20日晚公告,接到股东东方君盛及王贵海签署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东方君盛将其持有的海南椰岛9341.0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8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王贵海行使,委托期限为24个月。本次表决权委托后,王贵海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1.3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公司实控人变更为王贵海。

王贵海未直接持有ST椰岛的股份,但其一致行动人海南红舵、海南红棉、田高翔、王正强四方合计持有ST椰岛3997.3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92%。

公告显示,海南红舵为泸州红舵的全资子公司。王贵海直接持有泸州红舵15%股权,并且通过其控股的深圳市创东方红棉间接控制泸州红舵29%的股权,因此其合计控制泸州红舵44%的股权,为泸州红舵的单一第一大股东。同时,王贵海与泸州红舵另一股东深圳一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因此,王贵海能够实际控制泸州红舵7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海南红舵。

此外,王贵海通过其控股的深圳市创东方红棉间接持有海南红棉70%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海南红棉。田高翔在王贵海控制的海南红舵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担任海南红棉的董事长。王正强在王贵海控制的海南红舵、海南红棉均任董事。

ST椰岛同日公告,东方君盛、海南红舵、海南红棉、田高翔、王正强已于6月18日签署了《关于解除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协议书》。

东方君盛表示,出于对上市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决定选择与上市公司经营理念相契合,并认同上市公司未来发展价值,且具备丰富的公司治理能力的大股东来实控上市公司。同时,东方君盛目前虽然不存在较大的到期负债,但由于负债事项存在不确定风险,故东方君盛经慎重考虑并与各方协商一致,解除于2019年5月27日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权益变动涉及的东方君盛持有的ST椰岛普通股9341.05万股,均为非限售状态的股份,且全部处于被冻结状态。其中,9341万股处于质押状态。目前东方君盛与东方证券正在协商,后续将采取延期续质、解除质押等方式妥善处理股权质押事项。

责任编辑:梁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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