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储继军)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监管关注函》。
监管关注函指出,据公司与周发章、赵利东等 18 名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股东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以及公司与周发章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签署的《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协议》,周发章、赵利东等 18 名股东承诺智航新能源 2016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 1.36 亿元,周发章承诺智航新能源 2017、2018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8 亿元、4.2 亿元。根据公司披露的 2016-2018 年度报告数据,智航新能源在 2016-2018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1.46 亿元、2.5 亿元和-7.544 亿元,2017、2018 年均未完成业绩承诺。按照相关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周发章应向你公司补偿 10.098亿元。截至目前,周发章尚未向公司偿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监管关注函称,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提请公司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周发章尽快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未收到业绩补偿款 *ST尤夫收关注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