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上演加速度,市场、国际已给出非常积极的反应。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5月30日在2019金融街论坛年会上的发言透露出上述信息。
继2018年宣布15条银行保险业开放措施后,银保监会又于近期再次宣布12条新的对外开放措施。
“我国银行保险业这一轮新的开放措施,覆盖范围广、力度大,将进一步显著提升中国银行保险业的开放度和国际化程度,彰显中国通过对外开放来促进金融业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也彰显了中国愿与世界各国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全球经济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王兆星说。
据他透露,目前各项开放措施正陆续落地,市场、国际反应非常积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表达了在华进一步发展和扩大投资的意愿,并已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提出准入申请。
随着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外国银行业、保险机构在华机构数量不断增长。据王兆星介绍,截至4月,共有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的215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了41家外国银行法人,115家外国银行的分行和153家代表处;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59家外资保险机构和14家外资保险中介机构,下设分支机构达1800多家。
“欢迎有意愿来华投资的各国金融机构与新的开放政策相对接。我们将继续坚定地履行承诺,创造有利的中外资公平竞争的环境,共同发展的监管环境。”王兆星说。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不断完善审慎监管制度和提升监管水平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业的改革开放。”王兆星说。
王兆星表示,在金融业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银保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的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不仅要确保“门开得开、开得大”,而且要确保金融的安全稳定。
他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按照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原则,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准入条件,不断扩大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的经营范围和空间。
同时,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和优化行政审批,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外资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将更多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
此外,将进一步优化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有效性,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充分考虑包括外资机构在内的不同类型的机构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不断建设更具有兼容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监管规则体系,促进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在华的健康发展。
“我们要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和方法,确保开放稳妥有序。”王兆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