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中资券商经纪负责人遭罚!被禁入10个月,事起第三方存款洗钱监测,公司与个人“双罚”太多见
国信证券(香港)前零售经纪业务负责人被港证监处罚的消息,一时间引起业界关注。
国信证券(香港)前零售经纪业务负责人苏细强,被证监会禁入10个月。起因要追溯到多年前即2014年11月至2015年期间,处理第三方存款时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
自2018年以来,对券商、银行“反洗钱”不到位的处罚越来越多见,尤其是涉及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监测。对于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监管实行公司和个人“双罚”,但大多对高管和直接负责人实行罚款,“禁入”的处罚实属罕见。
前国信香港经纪负责人被罚
4月23日,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前负责人苏细强,被香港证监会禁止重投业界10个月。
也就是说,这位中资券商的前零售经纪业务负责人苏细强,将有10个月被取消从业资格,时间从2019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2月16日。
据了解,事起于香港证监会就国信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而对其做出的处分。
香港证监会发现,国信证券(香港)的违规行为可归因于苏细强没有履行其作为负责人员及国信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所致。
具体而言,苏细强在有关期间内,身为负责监督国信零售经纪业务的最高级人员,没有确保国信在以下几方面做到位:
制定有效政策,以审查和批准零售客户所收取的第三者存款;
实施充分的制度及监控措施,以识别及监察存入其银行子帐户的第三者存款;
有效地传达及执行其内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
制定妥善的可疑交易汇报程序。
香港证监会指出,同时,苏细强也没有勤勉尽责地监督职员,以确保他们遵从国信的打击洗战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政策,包括:
以文件记录,在开户时就零售客户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水平所作的评估;及定期审核及更新零售客户的现有记录。
香港证监会表示,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苏在解决证监会的关注事项及接受纪律行动时表现合乍,以及苏细强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记录。
公司和个人“双罚款”到“禁入”
自去年以来,对券商、银行“反洗钱”不到位的处罚越来越多见,尤其是涉及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监测。
其中券商比如国元证券、华安证券等,都曾在去年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而被央行罚款,并且是实行公司和个人“双罚”。
但针对个人的处罚,大多是对高管和直接负责人实行罚款,从业“禁入”的处罚实属罕见。而苏细强受到的处罚又是发生在多年前,实则后来“反洗钱”监管更加严格,但中资券商处在香港,资金进出和流动的监控更是一个难题,特别是涉及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