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4S店与女车主纠纷事件持续发酵,如今已蔓延到金融领域。最新情况是,车险长期保单的业务也被叫停。
证券时报记者多方了解到,多年保单业务被停,直接表现是4月15日中国保信(保险行业基础信息系统平台)关停了系统上多年保单的接口。保险业界认为,这与监管调查汽车经销商是否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有关,不过,车险与“金融服务费”本身并无关联。
多位保险人士预计,车险长期保单被叫停后,按揭贷款汽车的车险业务,可能会回归到以前“一年保单+第二年保费押金”的方式。
“车险长期保单”被停
昨日有消息称,保险公司暂停承保与按揭贷款车辆相关的车险长期保单,只能按年承保。证券时报记者从多位保险公司人士处证实了上述消息,准确地说,被停的是“车险多年保单”业务。
“中国保信把车险长期保单的接口停了,不允许保险公司出一年后起保的保单了。也就是现在只能承保未来365天以内起保的保单,不能跨到第二年了。”一位车险人士称。
车险长期保单或车险多年保单,指的是一次性开出多张一年期的保单,以覆盖未来多年。这类业务不同于保障期限是两年或三年的财产险(工程险等),后者指的是一张保单,对应保障期限多年。
受访的多位保险业界人士分析,暂停这类保单,不排除与持续发酵的西安奔驰事件有关系,此前监管部门已开始调查汽车经销商是否违规收取金融服务费。据多位保险业人士称,由于目前车险长期保单的情况并不普遍,此前仅少部分地区未作限制,因此叫停之后,对车险市场的影响较小。影响更多可能体现在,对单家保险公司而言,或许会面临续保率下降的问题。
源自贷款购车的兴起
车险长期保单,源自汽车按揭贷款业务,来自放款机构的需求,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则起到助推作用。
车险保单一般是一年期,但是部分地区此前允许按揭贷款车险保单做到三年联保。一家保险公司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由于车辆按揭贷款需要抵押物,相关放款银行或金融机构为了增加放贷资金的安全性,会要求购车人在贷款买车的同时购买与贷款期限相一致的长期车险。“这样一旦车辆发生重大车损风险,金融机构的放贷资金不至于收不回来。”该人士说。由于车险保单只能是一年期,因此这类三年期保单一般由三张保单组成。
记者了解到,在2002~2003年期间,汽车贷款期限多为5年左右,彼时可出五年期车险联保保单。2007年后,汽车贷款期限大多降到三年,相关车险保单也随之变成三年联保。业内人士称,此类与按揭贷款车辆相关的长期车险保单,各地执行情况不一,例如山东很早就不能出这样的长期联保单。
对于4S店等汽车经销商而言,车险保单一次签三张,意味着可以一次性获得三年的保单销售手续费,把后两年的手续费前置化,远远要好于一年一收。并且,一下子锁定了消费者三年,最大程度地实现了自己的利益。
保险公司也对车险长期保单的存在起到了“不光彩”的作用。一位中型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说,保险公司迫于保费压力,在与经销商的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次签三年的三张保单,表面看实现了锁定客户三年保费的好处,实则也打了政策擦边球,也面临一定理赔风险。
消费者权益受侵害
尽管车险长期保单的产生,有一定合理性,但这种做法存在着一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求消费者一次性投保三年三张车险保单,存在捆绑销售嫌疑,影响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有增加放贷安全性的考量,消费者也有自主安排保险的权利,其应可以通过按年投保,每年续保的方式来降低车损财务风险。
二是可能影响消费者实际权益。目前车险保费已经与上年出险情况挂钩,“好车主”第二年保费很可能大幅下降,但一次性以同一保费签三年三张保单,有可能多支付保费。
自2015年车险费率改革以来,商业车险价格已经不再像以前铁板一块、多年不变,车险价格要与上一年的出险情况挂钩。以重要的车险折扣系数NCD(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为例,车辆是否出险、理赔次数等情况都直接影响该系数,进而影响到次年车险价格。
目前在大多数地区,新保或者上年发生1次赔款NCD系数为1,上年没有发生赔款NCD系数为0.85,连续两年没有发生赔款NCD系数为0.7,上年发生2次赔款NCD系数变为1.25,最高系数可达到3。多位精算人士告诉记者,一次三年联保的长期车险保单多按照新保设置NCD系数,即系数为1,也就是三年内每年的车险保费都一样。
这样的设置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一方面驾驶习惯非常好的车主失去了享受第二年、第三年保费折扣的权利;如果按年投保,其第二年和第三年的保单本可以享受折扣,但由于一次性投保而无法享受折扣。另一方面,驾驶习惯非常不好的车主则能从中获益。
后续调整引热议
不过,有保险公司人士认为,与按揭贷款车辆相关的车险长期保单是一种很好的分散车辆按揭贷款风险的制度性举措,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控制风险,也有利于降低汽车贷款利率,服务消费者,因此不应该一停了之,而是应通过出台相关举措来规范这一市场。
汽车长期保单被停之后,仍需探讨的一个问题是,提供汽车贷款的机构如果还需要三年的汽车保障,怎么办?多位业界人士预期,有两种可能性。
一种情况是,贷款购车的保险业务办理,可能重回此前的做法——第一年保单+第二年保费押金。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购买一年车险的同时,交给4S店等汽车经销商第二年的保费押金,待第二年来续保时,多退少补,同时交第三年车险保费押金。
这样的话,还能够达到保险监管的合规条件。即,车险保费与上一年出险情况等因素挂钩,第二年保费根据第一年出险情况而定。不过,这种做法仍难逃“捆绑销售”的嫌疑。
还有一种可能是,由于不能明确消费者会投保足额的车损险,失去了保险安全垫,贷款机构有可能提升汽车按揭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