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2日共同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9)No. 10》。绿皮书指出,下调养老保险缴费率已成大势所趋。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定总缴费率为28%,其中,企业缴费为20%左右,个人缴费为8%。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完全由个人承担。
绿皮书认为,较高的名义缴费率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缴费收入,但对于企业而言,这相当于增加了用工成本,会给企业带来较大负担。
近年来,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职工现金收入的增加,国务院提出自2016年5月起开始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可降低至20%;单位缴费比例在20%且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降低至19%。
目前,北京、湖南、甘肃、宁夏、重庆、四川、贵州、江苏、安徽、江西、新疆、山西、上海、天津、湖北、广西、河南、海南和云南等19个省份宣布下调企业养老保险费率,其中上海从21%降至20%,其余省份由20%下调到19%。
绿皮书指出,考虑到当前经济运行对我国基金征缴的影响,2018年4月,我国继续提出企业养老保险降费的政策将持续到2019年4月30日,可见,缴费率的下降已是大势所趋。缴费率的下降会对当期基金收支带来较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