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十九大报告还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显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手段和方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是目标。而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就是激发保护优秀企业家精神,使一批优秀企业家能够脱颖而出。事实上,激发保护优秀企业家精神不仅是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关键,更是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与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的关键。
国有企业究竟有没有企业家?
长期以来,一些专家学者承认民营企业有企业家,而不承认国有企业有企业家。那么,国有企业究竟有没有企业家呢?这是一个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也是涉及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改革实践合理性及方向的命题。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则意味着国有企业没有创新创业能力和竞争力,无法在市场经济中依靠自身力量自主经营和发展,更谈不上与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意味着,国有企业一样可以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和竞争力,可以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可以在竞争性领域生存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生机和活力。实际上,有关理论和实践早已充分证明,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十分肯定的:我国国有企业不仅拥有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而且国有企业家这一群体在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
应该说,改革开放以前,我国90%以上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经营受国家行政指令的统一管理,国有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由国家指派,等同于一般的行政官员,其经营管理行为主要是按照国家的指令和计划完成生产任务,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具备自主经营国有企业的权利,因此确实称不上是企业家。但改革开放后,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从政府附属机构、部门或生产车间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因而国有企业如同其他类型企业一样为企业家成长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空间,也对优秀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产生了更大、更紧迫的需求。正因如此,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提出了国有企业家概念,第一次提出和肯定了国有企业家的重要地位和贡献,明确了国有企业家精神的内涵并对国有企业家提出特殊要求,从新时期国家战略出发,对激发保护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国有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更好发挥其作用提出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意义十分重大。
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本质
在经济学中,企业家的内涵与职能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演变的。英文的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源于法语entreprendre,原意为“承担”,引申为“冒险事业的经营者或组织者”。坎狄龙于1755年最早将企业家一词引入经济学,他认为企业家应该是冒险者,并将其定义为承担经营风险的人。法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萨伊则把企业家赋予组织协调职能,将其描述成能够预见特定产品需求及生产手段,发现顾客、克服困难,将一切生产要素结合起来的经济行为者。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开创者马歇尔认为,企业家是商人、生产组织者和企业管理者,理想的企业家应具备成功扮演这三种角色的综合能力,即作为商人而言,企业家应具备发现市场不均衡的敏锐洞察力,作为生产组织者而言,企业家应具备组织生产要素的创造力和统率力,并能承担风险,作为企业管理者而言,企业家应具有领导他人的才能。
现代创新理论的提出者熊彼特则把企业家视为创新推动者,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实现创新。此后,经济学家奈特、柯兹纳、卡森、罗斯托等人分别在马歇尔和熊彼特的基础上发展了企业家理论,从承担和处理不确定性、市场机会发现和警觉性、就稀缺资源的配置做出判断性决策、创立主导部门的带头人等角度定义了企业家的性质、角色与职能。近年来,西方学术界还出现了社会企业家和社会企业家精神等概念,把企业家的创新、创业和冒险精神拓展到非营利组织和社会部门,引起国内专家学者的关注和研究。
综上可见,企业家与所有制、所有权并无必然联系,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抑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只要其创建者和经营管理者在特定条件下符合企业家的本质特征,就可以称其为企业家,而不在于他们是否为企业所有者或持有股份。企业家不同于资本家,也不同于经营管理者、职业经理人、投资人,但他们之间可以进行角色转换和身份叠加,即企业家可以同时是资本家、经营管理者、职业经理人或投资人,也可以不是。企业家是一种职能,是一种素质和能力的载体和体现,而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都是一种岗位和职责,资本家和投资人是由于某种行为所产生的角色和结果。企业家本质特征是具有企业家精神,并承担了上述某些主要企业家职能。而企业家精神是一个动态的、具有鲜明时代性和民族性的概念。即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地域、国情、文化的变化,企业家精神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和内涵与外延。
目前各国各界所公认的企业家精神本质和内核是创新精神与创业精神。前者包括首创精神及超前行动、革故鼎新、批判质疑、破坏性创造等精神;后者则包括实干、拼搏进取、艰苦奋斗、持之以恒、建功立业、风险承担等精神。在此基础上,新时代优秀企业家精神还包括爱国敬业、责任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专注品质、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精神,诚实守信、坚守契约的精神。无论是创新精神还是创业精神,优秀企业家精神都应该以为国家、社会和个人创造价值、创造精神或物质财富、提供有益的产品和服务、提高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否则就是非生产性企业家精神,而不是生产性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的职能则主要体现在通过发现机会、组建团队、整合资源,特别是超越现有资源的约束,开放和利用机会创造价值,进而开创和发展一项事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