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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对宁波韵升及其董秘予以监管关注

2019-01-21 20:05 来源 :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陈一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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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交所发布监管函,因宁波韵升(600366)在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以及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项超麟予以监管关注。

根据监管函,2018年11月16日,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持有2家上海本地创投公司的股份,分别为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兴烨”)20%股权和上海兴富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兴富”)20%份额;上海兴烨主要针对高成长性的、具有上市潜力的Pre-IPO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上海兴富专注于成长型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公司股票于当日涨停。

经监管督促,公司于11月17日披露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根据2017年经审计数据,公司参与的投资基金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为4.24%,获得投资收益占净利润比重为3.74%,对公司的利润贡献较小,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监管函表示,上市公司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特别是在科创企业正处于当前市场和投资者高度关注的热点时期,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变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进行准确、客观地披露。但是,公司却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上述重大敏感信息,股价发生大幅波动。此外,对外投资的金额、对公司利润贡献属于衡量相关投资重要性的关键指标,但公司在相关E互动回复中,仅针对性的强调投资创投公司及投资领域,未能做到准确、完整、全面的回复投资者提问,并提示有关风险,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项超麟予以监管关注。

责任编辑:吴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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