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网讯(衣韵潼)据国资委16日消息,近日,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办法》指出,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原则上全部实行备案制管理,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由事前核准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和以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为主的公益类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继续实行核准制管理。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推动工资决定机制的具体实施规程、备案制管理实施方案、周期制管理实施方案以及工资管理特殊事项清单等配套文件出台,尽快研究落地完整的工资管理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