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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放权 十家央企示范创建“世界一流”

2019-01-11 08:19 来源 :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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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国资委选定航天科技、中石油、国家电网、三峡、国家能源集团、中移动、中航、中国建筑、中车、中广核等10家单位,作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

日前征求意见的《关于中央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国资委将进一步放权授权,示范企业可以自主决策、综合运用混改、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各项国企改革政策,力争建设“三个领军”、“三个领先”、“三个典范”的世界一流企业在3年左右时间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通知》,世界一流企业应该是“三个领军”、“三个领先”、“三个典范”。所谓的“三个领军”是指在国际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引领全球行业技术发展、在全球产业发展中具有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领军企业。“三个领先”则是在全要素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等效率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等效益指标、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领先企业。而“三个典范”便是在践行新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拥有全球知名品牌形象的典范企业。

《通知》提出,示范企业可以综合运用混改、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各项国企改革政策,充分发挥改革实效。国资委将进一步放权授权,示范企业可自主决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围绕主业开展的产业链延伸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业务,视同主业投资;在主业范围进行股权投资按年度向国资委进行事后备案。同时,实行工资预算备案制,自主编制年度工资预算;探索超额利润提成,可在工资总额中单列管理;对战略新兴产业子企业,对特殊高端人才,可实行市场化薪酬和专项奖励,工资总额单列,不纳入集团工资总额。年度工资总额在增幅不高于利润增幅的范围内,由集团公司自主决策,事后备案。此外,自主审核非上市公司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产权置换等事项。自主决策下属企业混改、职工持股事项,向国资委事中备案。自主审批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十八大以来,我国国企改革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红利逐渐释放,成效日趋明显。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达2.9万亿元,同比增长23.5%。彼时98家中央企业中,利润总额超过百亿元的达到41家。而2018年1-11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总额30393.1亿元,同比增长15.6%。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上,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共有48家入围。

《经济参考报》注意到,国家电网、中石油、中国建筑、中移动、国家能源、中航、航天科技、中车均入围了2018年的《财富》世界500强,其中国家电网、中石油分别位于第二、第四。

“一批大企业不仅规模达到了世界级水平,而且在技术、管理、国际化水平等各方面也在努力走向世界前列,具备了培育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基础和条件。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国有企业同世界一流企业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无论在管理、技术、核心竞争力上,还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曾表示。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10家示范企业已提出多项国企改革计划。国家电网在前期增量配电、交易机构和抽水蓄能电站等领域探索的基础上,将混改试点扩大到特高压直流工程、综合能源服务、电动汽车、信息通信、通航业务等领域,还将推进装备制造企业分板块整体上市,而金融领域的混改也将从英大信托扩展到全部业务。中石油也在推动下属吐哈油田、昆仑能源、渤海装备3家企业的综合改革,吐哈油田将持续推进工程技术业务专业化重组,昆仑能源推进天然气终端业务建设,渤海装备要牢牢把握好“制造+服务”的业务转型,突出高端,退出低端,做强做优核心业务。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是国资委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全方位、深层次的综合改革示范,加快培育世界一流企业,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目前拟出台的多项授权经营和激励政策,为示范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改革发展空间。

责任编辑:储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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