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张晓晶7日撰文称,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角度,我们要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但在策略上,要防止“运动式”,同时,应注意疏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向显现债务转化的渠道。
张晓晶指出, 当前结构性去杠杆,既要防止“运动式”收紧,也要防止“运动式”放松。任何的杠杆调整行为,无论是去杠杆,还是加杠杆,总体上应是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的结果,尽量减少“有形之手”的操控。
张晓晶强调,当前阶段,要避免将加杠杆的主体再度转移至民营部门的权宜之计;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防止行政干预和道德风险;要注重加强市场沟通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使市场主体形成稳定预期。
张晓晶建议,进一步疏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向显现债务转化的渠道。针对存量隐性债务,各地需要制定分步化解计划,做好分年度偿还安排,在逐级上报后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此外,围绕隐性债务的化解,还确定了终身问责的责任机制。
“在‘关后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要进一步‘开好前门’,还需要进一步理顺相关体制机制。”张晓晶指出,在这方面,比较迫切的是应进一步理顺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体制。目前的管理模式具有比较明显的集权化特征,在发债规模、额度配置、债务结构、债券期限,甚至包括利率等方面,都是由中央政府来决定。
张晓晶表示,这种“自上而下”的模式对于控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一定的正面作用,但同时也无法克服中央与地方之间天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造成债券供给总量与结构同地方实际需求的脱节。
“对此,应适当下放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自主权,在设置合理的债务控制指标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根据自身资本性支出的真实需求和实际的财力状况自主决策、自由裁量。这也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独立信用地位的形成,克服风险转嫁和预算软约束问题。”张晓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