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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油重新上市尘埃落定 打通“能上能下”机制

2018-12-28 07:47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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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晚间,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月8日重新上市交易,公司股票简称为“ST长油”,股票代码为601975。

市场人士表示,ST长油是重新上市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场的首单实践,打通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通道,形成了比较明确的制度预期。不过,监管部门对于重新上市设置的门槛较高,严防套利行为,因此出现大量退市企业重新上市的概率较小。

脱胎换骨归来

ST长油实现重新上市绝非易事,需满足一系列的重新上市条件。例如,过去三年盈利、过去三年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现金流量和营业收入要达到一定金额、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对IPO公司的要求基本一致。

ST长油退市前的业绩“惨不忍睹”。2013年,公司亏损59.22亿元,4年累计亏损近80亿元,最终公司于2014年6月5日被终止上市。

退市后的ST长油当年即实施了破产重整,剥离了最大亏损源VLCC船舶(超大型油轮),减少了巨额债务负担。在未改变主业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ST长油逐步恢复持续盈利能力。2015年至2017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11亿元、5.29亿元和3.80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32.41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54.79亿元、57.81亿元和37.29亿元,其中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44亿元。

公司重新上市申请文件中,ST长油也给投资者们吃了很多“定心丸”。

首先,公司控股股东在承诺中表示,重新上市后6个月内如ST长油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基准价格(每股4.31元)的50%,中外运长航集团持有的ST长油股票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其次,前期在公司退市后重整过程中取得公司总股本的35.18%股份的12家金融机构债权人也作出自愿性承诺:公司重新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最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重新上市后每年择机向ST长油提议实施公司股份回购事宜,回购方案中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减资的资金应当不低于股份回购方案公告当年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具备示范意义

市场人士认为,重新上市制度是退市制度中的一项重要配套制度,由沪深交易所在2012年退市制度改革中建立,于2014年进一步完善,其主要目标是要建立起“能上能下”的市场机制,为已退市的公司,在其持续经营能力和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改善后,提供重新上市的路径。应当说,这是一项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制度,有利于疏通退市渠道,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这次ST长油重新上市,是重新上市制度实施以来全市场的首单实践,打通了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通道,形成了比较明确的制度预期。从实际情况看,公司主业比较突出,在油运行业具有领先地位,退市后没有卖壳,主要依靠自身努力增强了持续经营能力,这些情况为今后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提供了较好的示范。

回溯ST长油整个重新上市过程,贯穿着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相关申请和审核工作均严格依法依规开展。

ST长油于2018年6月4日正式提交重新上市申请。上交所抽调了法律、会计和行业专业人员进行初审。经过对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文件的全面审核,前后发出多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落实。此后,以外部法律、会计等专家组成的上市委员会对公司重新上市进行了审议。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如果只是通过变更实控人、主业等手段,在形式上、数字上达到部分重新上市申请条件,但公司主业不够扎实,仍缺乏持续经营能力,也未建立有效公司治理,其在实质上仍不符合重新上市条件。上交所也将坚决杜绝制度套利行为,对于一些经营空壳化、僵尸化,主营不突出的公司,将依法依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同意其重新上市。

上交所表示,在做好重新上市相关工作的同时,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对于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努力培育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净化市场生态秩序。

首日交易安排较特殊

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投资者需注意长油重新上市后的交易安排较为特殊。

一是公司重新上市首日即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ST长油,股票代码为601975。投资者买卖长油股票需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公司在其披露重新上市后首份年度报告后才可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二是公司重新上市首日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重新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公司在股转系统公司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即4.31元。次一个交易日起,公司股价涨跌幅限制恢复为正负5%。

三是重新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事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规定执行。公司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含)、单次上涨或下跌超过20%(含)的,需要临时停牌。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首次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投资者需查阅公司公告及相关规定,并留意上述交易安排及相应的投资风险。

责任编辑: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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