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财政部党组日前在《求是》上撰文指出,改革开放40年来,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要求的财政制度日臻完善。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制度建设实现多点突破、纵深推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愈加显著。
财政部认为,财税体制改革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我们党领导下的现代化。“财”和“政”有机统一,所有财政工作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化,必须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二是必须坚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按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把握好财政有所作为的边界和重点作为领域,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三是必须坚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中央的控制力和地方的活力缺一不可。四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核心内容是利益调整,推进改革要把握好“稳”与“进”的辩证统一。在此前提下,积极寻求“进”,把握好改革举措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稳扎稳打、确保实效。
财政部强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要立足于服务党和人民事业,立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立足于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财政体系。
具体来看,财政部表示,构建以共享税为主的中央地方收入分配格局。在保持现有中央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加快税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范围,形成财力协调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加快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制定出台相关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拟定方案时,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特点,可确定在一段时期内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稍多一些,使之同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相适应。主要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大体划分清楚后,配套相应转移支付制度,有力促进中央与地方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后的转移支付制度要体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符合转移支付的属性功能,有利于发挥中央调控作用,并同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相衔接,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切实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成果,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规范收入预算管理,强化中央部门预算的约束作用,防止和纠正地方脱离实际出台支出政策,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精算平衡,打通政府预算、资产、债务管理链条,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推动各级政府全面履职尽责。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