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对科创板有何期待?红塔红土基金投资总监赵耀表示,希望科创板的推出能真正推动高科技企业发展,并能让投资者分享科技企业成长的红利。
科创板利好创新企业成长
赵耀认为,推出科创板的影响可以从国家、资本市场以及企业三个层面看待。从国家层面看,推出科创板顺应了国家的新经济发展战略,将未来发展重心转移至技术进步、人才积累、品牌创造上;从资本市场层面看,推出科创板并进行注册制试点,将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从企业层面看,推出科创板将激发市场对高技术企业的投资热情,解决创新企业融资难问题,使得中国创新型制造企业有机会成为行业翘楚。
从具体影响看,赵耀认为,推出科创板可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契合新经济发展需要。因为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大量知识、技术密集型新产业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但这类企业从投入到产出的周期长、风险高,要培育这些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壮大,需要风险投资积极参与。
对市场来说,引入良性竞争后,资本市场将更加有效,有助于价值投资。
对上市和拟上市的公司来说,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将为快速成长、具有潜在盈利能力的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同时,也能减弱市场对壳资源的炒作。
对投资者来说,科创板的推出将大幅降低科技企业股权投资准入门槛,使投资者能够参与科创企业投资,分享创新企业发展成果。
完善法制 严惩欺诈
对于未来将推出的科创板,赵耀认为,科创板公司具有高成长、高风险特征,因此在制度层面上需要作出以下创新:首先,提高信息披露要求,例如加强对并购公司的信息披露,提高披露频率和监管频率。其次,对于财务造假的公司,坚决执行退市及追责制度。第三,建立做空机制,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第四,投资门槛应介于新三板和创业板之间,对投资者资质进行严格区分。第五,对公司管理层股权增减持作出严格限制,避免道德风险。最后,在交易机制和转板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赵耀认为,从海外成熟市场的发展经验看,必须对财务造假、内幕消息等侵害股东权益的问题严格惩处。以美国为例,之所以能够成功实施注册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制完备、严惩欺诈。在上世纪经济大萧条之后,美国意识到证券法制监管的重要性,经过80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完备的法律制度。如《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5规则,亦称为反欺诈条款,将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一网打尽,赋予监管机构强大的执法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