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尚未杜绝,监管不会松懈。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11月份,银保监会共对8家寿险公司进行了处罚,合计罚款金额为159万元,其中4家上市险企的总罚金占比超过四成。
从环比增速来看,今年10月份,共有17家寿险公司被处罚,合计罚金达到763.5万元。对比来看,今年11月份寿险公司被罚金额环比大幅下降79%。不过,销售误导仍是11月份寿险公司被罚的重点。
销售误导仍存
从11月份处罚原因来看,与银行理财收益进行对比销售、“两三天要停售”等炒停售、故意隐瞒信息等五花八门的销售误导,仍是11月份寿险公司被罚的重点。
颇有代表性的是,山东保监局检查发现,某大型寿险公司临沂中支及相关人员存在的3项违规行为中,有2项涉及销售误导。
一是,个人保险代理人欺骗投保人。2018年,该大型寿险公司临沂中支6名个人保险代理人在销售某保险产品时,向投保人宣称疾病确诊后保险公司即可赔付,与实际不符;2017年至2018年,该公司另外5名个人保险代理人在销售某保险产品时,向投保人宣称“收益比银行利息高”、“两三天就要停售”等与事实不符的内容。
二是,个人保险代理人向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2018年3月份,该公司临沂中支个人保险代理人王进在向投保人销售某保险产品时,未向投保人告知该产品退保损失情况。
如果说上述行为属于代理人个人行为的话,那么,有些销售误导则属于公司行为,一些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诱导代理人进行销售误导。
例如,山东保监局下发的处罚函显示,某大型寿险公司聊城分公司存在以下两项违规行为:一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2017年及2018年1月份-7月份,该公司及其下辖分支机构给予客户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二是,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2018年7月份,该公司在销售人员培训会上使用的课件存在不规范内容,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
实际上,销售误导是保险销售中的一大顽疾。银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人身险投诉情况中,分红型人寿保险销售纠纷占销售纠纷投诉的46.67%,主要反映承诺固定分红收益、隐瞒保险期间或缴费期间、隐瞒退保损失、与银行存款或理财产品做简单对比等问题。
就销售误导,银保监会近期也密集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一是购买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要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二是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网络传言,相关政策信息应以官方渠道发布为准。如有疑问,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向相关保险机构咨询或向监管部门反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