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保监会挂牌后7个月,该机构的“三定”方案终于正式公布。
11月13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告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
根据“三定”方案,银保监会有26个内设部门,另设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记者梳理,有些部门系原有部门保留,有些部门系新增,有些部门系原有部门保留并合并,有些部门则系原有部门分拆后整合。原有的部分部门也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
总体来看,改革后的内设部门,更为顺应综合经营趋势,更为满足功能监管的需求,亦有助于提高监管专业性、有效性。
银保监会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详解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银保监会有26个内设部门,另设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记者梳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原有部门保留并合并】——8个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局、法规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财务会计部、国际部、人事部(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这8个部门,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均设有,在此轮机构改革中保留并合并。
值得指出的是,这些部门在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中,虽有相同的部门名称,但是职能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在机构改革中并非简单地合并“同类项”,还需要进行一些职能磨合。
例如财务会计部,在原保监会还承担了偿付能力监管部的职责,除了机关财务管理、编制会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等,还需要建立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监管保险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第二类:原有部门保留并单设】——13个
具体的关系银行业、保险业的专业业务部门,则完全保留,并单独设立。这些部门有:
原银监会的9家:普惠金融部、创新业务监管部、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部、信托监管部、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
其中,普惠金融部纳入了保险业普惠金融工作;创新业务监管部也纳入了对保险创新业务的监管,需协调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等功能监管,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创新业务的日常监管提供指导和支持,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科技等新业态监管策略研究等相关工作。
原保监会的4家: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人身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
【第三类:新设立或由原部门拆分后整合】——6个
1、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统计制度、监管报表的编制披露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以及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
从职能看,该部门整合了原银监会审慎规制局的部分职能、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部的职能以及原保监会统计信息部的职能。
2、公司治理监管部。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这是一个全新的部门,融合了原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中“负责规范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职能。
近年来资本市场上部分事件充分印证了公司治理、股权管理、股东行为之于银行、保险机构的重要性。公司治理是锚,如果锚出现问题,公司发展就会偏离航向。
在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培训座谈会上,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指出,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是现阶段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的重点任务,是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实现金融机构稳健发展的主要保障。
3、银行机构检查局。拟订银行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4、非银行机构检查局。拟订保险、信托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査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上述两个部门,系原银监会现场检查局职能分拆,再并入保险业检查职能后形成。
5、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跨区城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这个部门整合了原银监会现场检查局、原保监会稽查局的部分职能,以及原银监会银行业安全保卫局(原设在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的职能。
与银行机构检查局、非银行机构检查局不同,该部门强调了对大案、要案的调查处理职能。近年来监管部门查处的大案、要案不断,涉及不良代持、票据、股权、债券等方方面面,暴露出目前银行、保险机构存在的风险意识、合规意识薄弱的问题,一些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该部门之于银行业和保险业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6、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承担打击取缔擅自设立相关非法金融机构或者变相从事相关法定金融业务的工作。承担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非法集资案件。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
这个部门传承了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的职能,但职责范围更广。
“三定”后的期待:确保实现人员、文化、感情融和
“三定”方案明确,银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有15条,如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等等。
任何一项改革的推进,都是不易的;机构改革牵涉职责分工、人事安排的调整,尤为不易。
银保监会8月29日召开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留心观察会发现,这个会议对机构改革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