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APP讯(实习记者 潘宇静)11月1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促进药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意见》包括六大工作任务。其一,编制统一信息化追溯标准。其二,建设信息化药品追溯体系。其三,推进追溯信息互联互通。其四,拓展药品追溯数据价值。其五,建立数据安全机制。其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指导和监督追溯体系建设。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监管实际制定实施规划,按药品剂型、类别分步推进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血液制品等重点产品应率先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基本药物、医保报销药物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产品尽快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其他药品逐步纳入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