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成立一周,近日正式印发首份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当前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推动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处置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就已暴露风险的项目强化与交易所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处置,避免强制平仓;现阶段因未平仓所形成的账面浮亏或融资风险,可不纳入相应的风险和绩效考评,可不影响监管评价结果。
北京日报10月29日消息,据悉,此次《意见》明确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股票质押风险动态监测机制、稳妥有序处置风险、稳定信贷资金支持、落实债权人委员会机制、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稳妥实施资管新规、支持理财资金合规开展股票价值投资、提升综合金融服务共九项监管要求和具体工作措施。北京银保监会表示,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为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积极发行老产品对接存量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但要严格控制存量规模,旨在推动资管新规稳妥实施。
《意见》还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包括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京注册设立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支持理财资金以合规方式对优质上市公司进行价值投资,鼓励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综合性金融服务支持上市公司进行转型升级、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