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世达10月9日早间公告,公司实控人刘振东因疏忽大意而操作失误,在三季报披露的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违反了相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地歉意。
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于2018年10月8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6%,成交价格为14.9元/股,成交金额为14.9万元。
易世达拟定于10月30日披露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深交所有关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相关规定。
易世达称,虽然本次交易处于公司披露三季报前30日的窗口期内,但公司已在 8月28日发布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对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所以本次交易期间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其他重大财务信息。
根据刘振东的书面通知,本次误操作买入股票后,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 年10月8日,其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7.8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5%,完成了其于2017年11月13日提交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后,刘振东承诺若未来出售本次购买的股票,其获得的全部收益将上交归上市公司所有;以后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