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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统计开放日进入倒计时 聚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018-09-18 17:53 来源 : 新华网        作者:闫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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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 由国家统计局和新华网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将于9月20日在京举行。本届活动以“走进四经普”为主题,着重介绍国家正组织实施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活动。而此时,距离今年标准普查时点已不到四个月。

那么,这一被称作国情“大体检”、经济家底“大盘点”的经济普查究竟出于何种目的?又将调查哪些方面的内容?对我国的国民生活又存在哪些切身联系?

一次经济家底“大盘点”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具有普查范围广,普查对象多的特点。迄今为止,我国已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本次普查又有何特殊之处?据悉,第四次普查主要针对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此次经济普查还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对规上企业实行联网直报,鼓励规下企业也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对一些个体户和不能实现网上直报的企业,原则上使用手持移动采集终端(PAD)进行数据采集。这几年国家统计局经过不断的改革和试点,已经把信息化的手段逐步推广。这次单位清查全部采用PAD,数据即时传输到国家统计局,只要登录网上报送平台,各级普查机构都可以看到相关信息和数据,改变了以前逐级上报和汇总的方式。因此对经济普查条例进行了相应修改。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而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整个普查过程有三个阶段,分别是普查准备阶段、普查对象入户阶段和资料开发应用阶段。

对宏观、微观有何重大意义

有专家认为,认真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摸清新时代经济家底,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将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如期实现赶超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从宏观角度而言,经济普查主要是为国家的决策服务,但对于广大企业亦有重大意义。有个体商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以前更多的是根据行情来选择售卖哪种商品,现在可以通过经济普查的相关数据知晓各个行业的现状,这不仅帮个体户规避了更多的投资风险,也让管理生意更加直观。

在上次经济普查工作至今的近五年间,共享经济、新零售等业态迅猛发展,而国家通过普查了解大量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活动情况后,针对个体经营户制定的政策将更有利于这些企业的发展。

此外,这次经济普查将提供有关第三产业非常详细的数据,宏观决策部门、规划部门根据这个资料来制订更好的政策。扶持第三产业,广大的个体经营户会从中得到很多好处。

如何让普查数据和信息更安全

数据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那么,如何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是公众最为关心的。事实上,本次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以及普查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也是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的保障。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条例中还规定,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此外,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呢?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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