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珂科技9月11日晚间公告,公司被余姚市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根据法院判定,公司2018年8月底之前支付原告宁波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力诺电子”)3万元,9月底之前支付4万元,10月底之前支付余款4.74万元,诉讼费由公司负担。公司自2016年5月向原告力诺电子订购线路板。双方在2017年7月20日对账确认,爱珂科技欠力诺电子货款23万元,爱珂科技承诺,2017年10月前付清欠款。但至力诺电子起诉之日,爱珂科技仍欠11.74万元未付。经力诺电子屡次催讨,爱珂科技一再拖延。因此,力诺电子向爱珂科技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爱珂科技归还货款。
公告显示,出现上述失信情况后,公司在主办券商的督促下立即着手对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并对公司涉及失信情况进行排查。公司正与宁波力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对合同尾款及相应费用争取重新达成一致解决方案。上述事项会对公司资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爱珂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机电企业,专业生产LED灯具,LED台灯、LED路灯、LED节能灯、车用照明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