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正文

定了!个税“起征点”10月1日起提至每月5000元

2018-08-31 15:44 来源 : 新华视点     

分享至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起征点”)从现行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将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以尽早释放改革红利。(记者郁琼源、胡璐)

责任编辑:郝梦圆
相关推荐

关注中国财富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手机财富网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