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31日表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进展新突破,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力保障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力。国务院召开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出台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扩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收集整合共享信用信息超过225亿条,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健全。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稳步推进,在15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深入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探索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初步构建了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在全国12个城市开展试评价。
二是国企国资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三批50家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示范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中国联通、东航物流等试点企业的改革效应正在快速显现,发挥了重要的标杆和示范作用。中央企业不断深化瘦身健体,持续提质增效,截至6月底,中央企业累计减少法人户11261户,提前完成三年时间“压减”20%的任务。稳妥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截至6月底,94%的中央企业已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或者签订移交协议。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实现所有省(区、市)全覆盖。上半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8878亿元,同比增长23%,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其中6月单月利润突破2000亿元。
三是产权保护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印发实施产权保护工作2018年重点任务清单和深入做好产权保护文件落实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激发保护企业家精神的政策措施,张文中案等重大涉产权案件依法改判取得实质性突破,收到良好社会反响,切实发挥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效果。对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有诸多歧视性规定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正式废止,产权保护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启动。多次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各类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四是财税金融改革深入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分领域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会议,对下一阶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作出部署。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作出顶层设计。有序推动民营银行发展,截至6月底共有17家民营银行获批开业。
五是农业农村改革扎实落地。编制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收尾阶段,承包地已确权面积11.59亿亩,占两轮家庭承包地(账面)面积的80%以上。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取得积极成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
六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不断完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出台,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汽车、日用消费品等进口关税下调。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公布实施。
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加快出台和落地,为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国内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社会投资创业热情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体制机制创新有效改善了市场环境,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蓬勃发展,为经济结构转换提供了新动能,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下一步,将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国企国资、产权保护、财税金融、创新驱动、对外开放等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着力补齐重大制度短板,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