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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风险底数 监管下令险企自查信托投资计划数据

2018-07-24 08:11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作者:黄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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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通道、严监管”的背景下,保险业正在对存量的信托计划投资业务进行清查与整改。上海证券报记者昨日独家获悉,为摸清风险底数,防范资金运用风险,监管部门拟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并于近日将有关事项通知下发至保险机构。

“这是一次常规的自查行动。监管部门利用检查保险机构是否将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监管指定的信息登记平台报送信息这一契机,再度对保险资金投资的信托计划投资业务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一家大型保险资管机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根据《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填报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集中登记系统有关信息的通知》等监管要求,保险机构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应当向监管指定的信息登记平台报送信息。

而此次自查的目的,就是为确保各保险机构及相关机构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集中登记系统(下称集中登记系统)中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及准确性,故而开展了此次报送信息自查补正工作。

此次自查的方式及范围,主要是各保险机构针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持有并存续的信托计划,自查在集中登记系统中的产品要素信息及持有份额变动信息有无错报、漏报等情况。

根据要求,如需进行信息补正的,保险机构应与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下称“中保登”)及时联系,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信息补正。如涉及有关信息需与信托公司配合开展补正的,保险机构应与信托公司充分沟通,共同制定整改计划,并协调信托公司开展信息补正工作。

“我们接到通知,要求在今年8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补正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发送至中保登。自查报告主要内容要包括错报和漏报的产品列表、原因说明和整改情况。”上述人士透露称。

此前有消息称,部分信托公司上半年集合信托产品增量规模陡升,背后存在一些保险资金“假借”集合信托产品、以规避监管指标或资金投向限制的现象。保险资管业人士分析认为,这种情况可能会在一些中小保险公司或中小保险资管公司中存在,大型保险机构的内部信用评级管控通常较严,顶风作案、铤而走险的可能性较小。

事实上,监管部门已经开始有所行动。今年6月末,银保监会集中曝光了对6家中小保险机构(5家保险公司+1家保险资管公司)的监管函,曝光了去年10月至11月原保监会派出检查组对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情况进行的专项检查结果。

其中,6家中有4家保险公司在信托计划投资管理上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以安诚财险为例,在不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情况下,其借用受托通道对多项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下达投资指令,自主决定投资品种和规模、开展实质性风险评估,并与受托方签署投资风险提示函和承诺函,声明承担委托投资项目的风险,形成事实上的“假委托”投资业务。

对此,银保监会对安诚财险提出了“6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委托投资业务”等监管要求。

沪上一家保险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监管部门的确正在对保险业存量的信托计划投资业务进行清查与整改。“但并没有对增量业务进行‘一刀切’,并不影响保险机构投资新的信托计划。只要符合规定的,我们都可以考虑投资,关键还是看融资主体的信评情况。”

据记者了解,为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的监管,监管部门还将建立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数据质量监测的长效机制,组织对各相关机构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情况的检查。对未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的,将依据有关法规对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质询、监管谈话、下发监管函等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郝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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