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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首份偿付能力报告:中法人寿降至-6139%

2018-07-24 08:09 来源 : 证券日报        作者:苏向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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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法人寿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披露了首份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下称《报告》)。披露信息显示,中法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从一季末的-5226.32%降至二季度末的-6138.92%。今年上半年,中法人寿实现净利润-2249万元,本年累计保险业务收入为11.3万元,其中二季度保费收入为0元。

中法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目前公司主要面临三大风险:一是偿付能力不足;二是流动性不足;三是人员不足。“为使公司尽早正常经营,更好地保障客户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大与各方的沟通力度,加快公司增资进程。”

昨日,《证券日报》记者拨打中法人寿官网客服及公司前台电话发现,目前公司前台及客服均有人接听。但《证券日报》记者就目前的增资进度、公司经营等情况,多次致电前台提供的负责媒体对接相关人员后发现,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经营主要面临三大风险

最新资料显示,中法人寿2017年四季度和2018年一季度监管分类均为D类。该公司在偿付能力报告中还提到,目前公司经营面临三大风险。

一是偿付能力不足。因中法人寿资本金长期未得到补充,在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评估体系下,其经营费用支出导致实际资本持续下降,目前总体偿付能力低于监管部门要求水平。

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资本。监管部门去年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到,险企偿付能力达标需要满足三个指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即为偿付能力不达标。

显然,中法人寿二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6138.92%,远低于监管要求,最近一期的风险评级也不符合监管要求。

二是流动性不足。中法人寿提到,公司自2005年成立以来,资本金从未得到过补充,资本金已消耗殆尽,现金流持续净流出,公司自2017年4月份即出现流动性枯竭情形。

三是人员不足。因目前中法人寿偿付能力不足,经营费用管控,导致人员流失,招聘困难,存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法保证履职的风险。

此外,在风险管理改进措施及实施进展方面,中法人寿提到,公司基于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结果,已启动业务管控、费用管控、投资管控等偿付能力管理的相关措施,并对偿付能力的发展情况进行密切追踪。

“为使公司尽早正常经营,更好地保障客户权益,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将加大与各方的沟通力度,加快公司增资进程。另外,公司已增加风险监测频率,加强对公司高风险领域的关注,严格按照超限额处理机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中法人寿表示。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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