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券违约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与债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券商正在各个层面上加强防范。
“我现在最怕看到新闻曝出来哪只债券又违约了,如果正好是我给过评级的债券,我就要完了。”华东一家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坦言,其所在部门如今正在仔细复盘所有违约案例,研究每一只债券违约的原因。
一位固收行业分析师则表示,今年以来,他带买方(基金公司等)去调研的频率变高。“买方会在存量债券里筛选,如果有预期违约风险的债券就要求我们一起去调研。这种调研虽一直有,但今年尤其多。”
另一方面,来自监管的风险排查要求,今年也在加强。据上海一家大型券商债券人士介绍,从今年开始,监管对于券商做好债券风险防范的要求更加严格。“与以往对已发行债券的例行检查不同,今年又特别要求券商对当年行权或到期的债券做提前说明。各地证监局都已召集存量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去开会,要求受托管理人在债券行权或到期日之前三个月提交核查意见,具体解释该债券到期时资金是否可以及时兑付。”他说。
券商担任债券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职责的,今年更加感到压力巨大。上海一位自2015年起专门做债券相关案件的律师告诉证券时报记者,今年出现了一个新的趋势,债券持有人在向发行人索赔而不得的情况下,开始把矛头指向主承和受托管理人。
“主承/受托管理人是有义务帮债券持有人要钱的。如果是债券发行或管理期间,主承/受托管理人有主观故意的错误,比如在尽调过程中发现了问题但选择隐瞒,那么这只债券出了问题的话,主承/受托管理人是必须承担责任的。”上海一家大型券商债券人士说。
该债券人士还表示,现在有些违约债券的主承销商的责任在于尽调不到位。“其实2015年公司债大量爆发,当时是什么债都能发,因为资金很容易找,再差的债都能找到资金续上。而当时监管对于尽调的要求也不是特别高。如果按照现在的要求追溯过往,确实可能出现尽调不到位的情况。”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