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三板 >  正文

61家新三板公司本周起终止挂牌

2018-07-09 09:48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分享至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6日公开发布信息称,61家未披露2017年年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将于7月9日起终止挂牌。另有42家未披露去年年报的公司,在所涉及的违规及其他待核实事项处理完毕后,也将被终止挂牌。

昨日,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还以答问的形式明确,正在研究论证新三板设置单独的做市商激励约束机制,内容包括建立单独的做市商评价与激励制度、对做市行为进行评价、依托做市商评价结果对其进行正向激励等。

61家未披露年报挂牌公司将终止挂牌

全国股转公司昨日披露的信息显示,61家未披露2017年年报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将于7月9日起终止挂牌。

据了解,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全国股转公司决定于2018年7月9日起,对61家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股票实施终止挂牌。其余42家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在所涉及的违规及其他待核实事项处理完毕后,其股票也将被终止挂牌。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信息称,挂牌公司依法依规披露年度报告是其最基本的义务,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是践行规则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形成进退有序的良好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新三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未披露2017年年报的挂牌公司被实施强制摘牌后,投资者权益将如何保护?

就此,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表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也是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的核心。挂牌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依法依规披露年度报告、向投资者告知企业经营状况,是其最基本的信息披露义务。

“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披露年报的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是践行规则的需要,也是通行的市场惯例。”发言人称,公司摘牌不影响投资者的股东身份,也不影响投资者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等股东权利。新三板公司摘牌后,投资者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方式解决相关诉求。

正研究设置单独的做市商激励约束机制

全国股转公司新闻发言人昨日还回应媒体关切表示,正在研究论证设置单独的做市商激励约束机制,内容包括建立单独的做市商评价与激励制度、对做市行为进行评价、依托做市商评价结果对其进行正向激励等。

发言人称,做市转让是新三板市场富有特色的转让方式,全国股转公司坚持并鼓励发展做市制度。前期,做市业务已纳入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体系,对做市业务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现有评价角度和内容未能充分体现做市业务特性,不足以全面、客观反映做市商的做市水平。

该发言人透露,在借鉴境内外市场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做市商功能的充分发挥,全国股转公司正在研究论证设置单独的做市商激励约束机制。

该机制的具体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在现有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基础上,建立单独的做市商评价与激励制度。二是针对新三板做市制度特点,从成交量、报价质量、合规性等角度全方位对做市行为进行评价,引导做市商积极、合规做市。三是注重做市商评价结果的运用,考虑依托做市商评价结果,通过在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中对优秀做市商予以加分、适当减免做市商交易费用等手段,对做市商进行正向激励。

责任编辑:谢玥
相关推荐

关注中国财富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客户端

手机财富网

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