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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高”现象扰动市场 深交所多举措化解风险

2018-06-30 09:50 来源 : 证券日报        作者: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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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部分上市公司债务风险爆发、股东股份被平仓的风险凸显。其背后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高杠杆收购、高比例质押和高负债运营,“新三高”现象已成为扰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不可忽视因素。对此,深交所密切关注,迅速反应,积极践行一线监管职责,多措并举,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持续强化高杠杆收购行为监管。围绕上市公司的高杠杆收购行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股东高杠杆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另一类是上市公司高杠杆收购标的资产。对于前者,深交所第一时间核查股票交易,开展“抽丝剥茧式”问询,强化资金来源穿透式监管,重点关注收购资金来源、履约能力、上市公司业绩真实性和信息披露合规性等事项。对于后者,在相关事项的事后审核中,深交所对收购资金来源、融资安排、标的高估值的合理性、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高商誉减值风险、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率变化等进行了重点问询,最后上述公司均终止了重组事项,高溢价收购风险隐患得到妥善解决。

多管齐下防范高比例质押风险。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爆发平仓风险,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也会对二级市场股价产生较大冲击,严重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2018年1月至6月20日,多家上市公司披露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已有7家被强制平仓,涉及金额2.05亿元。

针对某些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比例长期达90%以上,多次以筹划重大事项为由申请股票停牌的情况,深交所多次发送问询函和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重大事项进展、收购资金来源、质押股份用途、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及平仓价格等,最后相关公司均终止筹划相关事项。针对某些上市公司股东被强制平仓未按减持新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违反其他减持规定的情况,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另外,为规范股东高比例质押行为及强化风险提示,深交所拟以信息披露为抓手,增加股东履约能力及追加担保能力、质押股份是否为限售股、股份可能被强制平仓时进行特别风险提示等要求,让投资者全面了解相关风险。

打好组合拳防控高负债运营风险。截至2018年一季度末,11家深市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100%,69家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8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甚至债务违约。个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现流动性危机,且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互保,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对于这些情况,深交所打出“持续问询+监管约谈+监管协作”的组合拳,督促上市公司确保生产经营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债务违约风险。

另据了解,深交所近期集中约见了11家资产负债率超过100%且存在债务违约风险的公司,督促公司充分揭示债务风险,提醒投资者审慎做出投资决策。为了进一步摸清某些上市公司债务情况和偿债能力、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业绩真实性、规范运作情况等,深交所深入排查高债务风险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问题或违法违规线索,第一时间提请地方证监局关注或调查,一经查实,立即启动纪律处分等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谢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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